关于下达2018年度认定中山市第二批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名单的通知
中山科发〔2018〕377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山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管理办法》(中山科发〔2016〕66号)要求,经审核,认定中山市绿色建筑(乐而居)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121家单位为中山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请各单位认真做好工程中心各项工作,继续加大工程中心研发资金的投入,完善科技创新体系,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为本行业的技术创新做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2018年度中山市第二批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名单(121家)
中山市科学技术局
2018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