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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天河区2017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2017-04-18 17:44:00 南粤政策 阅读

根据《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穗科创字〔2017〕64号)的要求,为顺利开展我区2017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现就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2017年高企认定工作采取常年申报、集中受理、定期评审的方式进行。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高企申报模块常年开放,企业可自由选择时间填写高企申报信息。

2017年高企评审工作初定2批次,根据市科创委安排,我局完成网上推荐及报送材料至市受理窗口的截止时间分别为6月2日、7月14日,天河区企业完成网上填报的截止时间分别为5月19日和6月28日,我局将按企业网上提交的顺序优先安排现场核实考察。

企业的注册程序、申报条件、申报程序、填报注意事项、申请材料按照《认定通知》的要求办理,其中材料及现场核查、形式审查按本通知的要求办理。

我局将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标准和要求,对企业认定申报材料的真实性严格把关。企业系统提交后我局将组织相关部门人员现场核实考察企业申报信息,客观记录核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与企业沟通,提示补充完善网上和纸质申报材料。

请申报企业全力配合考察工作,企业技术主管及财务主管须参加考察,并准备以下材料:

1.企业ppt简介(含企业主营产品或服务介绍、所属高新技术领域等内容,10页左右);

2.政务平台上打印的申报书草稿(无需打印附件材料);

3.营业执照原件;

4.知识产权证明材料(证书或授权通知书原件);

5.科技人员证明材料(花名册、个税证明、社保证明、学历证明、特殊情况需提供情况说明);

6.研发中心证明材料(经政府认定的研发中心需提供证书,无则参观研发场所);

7.项目证明材料(经政府立项的项目需提供项目合同书,无则提供公司立项证明);

8.经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年度审计报告,企业研发费、高新技术产品(服务)专项审计报告;

9.参与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制定的企业可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材料胶装,一式一份;(2)签字盖章骑缝章;(3)申报书首页作为封面;(4)专项审计报告需附原件;(5)书脊标注“2017年”“天河区高企认定第一/二批”“企业名称”。

天河区科工信局受理窗口(天河区员村天府路1号区政府二号楼1109-2室,联系电话:38622895)。

申报企业不要轻信各种社会中介的许诺,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并查实,省高企认定办将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取消其高企资格。

 

附件:

1、2017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注意事项(天河区).pdf

2、《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组织开展广东省2017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3、《广州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天河区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7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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