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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第二批)新型研发机构认定资助项目的通知

2018-12-05 17:22:17 南粤政策 阅读
东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第二批)新型研发机构认定资助项目的通知
字体大小: 来源: 市科学技术局发布日期: 2018-12-05 15:51打印页面    关闭


东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

(第二批)新型研发机构认定资助项目

的通知

各镇街(园区)科技主管部门,新型研发机构、有关高新技术企业、社会组织、科研机构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我市新型研发机构的建设发展,根据《东莞市加快新型研发机构发展实施办法(修订)》(东府办〔2017133号),现开展2018年度(第二批)新型研发机构认定资助项目申报工作,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时间

(一)网上申报起止时间:125日—1217日下午5时;

(二)网上审核截止时间:1219日下午5时;

(三)纸质材料受理截止时间:1221日下午5时。

二、 申报程序

(一)填报

采用网上填写申请书和提交书面材料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申报单位进入东莞市科技业务申报管理系统(http://219.130.55.161/ujet/)填写申报书。首次申报的单位必须注册新帐号。

(二)审查

镇街(园区)所属申报单位网上提交申报书后,所属镇街(园区)科技主管部门在网上进行初审,再由市科技局业务科室网上进行审查;市属申报单位直接由市科技局业务科室在网上审查。

(三)报送

镇街(园区)所属申报单位经市科技局网上审查通过后,须打印书面材料报所属镇街(园区)科技主管部门审核后加盖意见,再报送到市科技局业务受理窗口。

市属申报单位经市科技局网上审查通过后,须打印书面材料直接交市科技局业务受理窗口。

省、市级新型研发机构资助项目书面申报材料需一式3份;市级新型研发机构认定项目书面申报材料需一式6份,所有材料均应以A4规格按顺序合并用线装订成册,对每一页面依序连续编写页码(手工或打印编写页码)。

三、 注意事项

(一)请各镇街(园区)科技主管部门按通知要求组织发动相关单位申请,并按要求和时间统一推荐报送到市科技局。

(二)申请单位须对所有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并承担包括知识产权纠纷在内的一切风险。

(三)所有申报材料申请单位自行留底,我局受理的申报材料不予退还。

四、 联系方式

(一)东莞市科学技术局

地址:东莞市莞城汇峰路1号汇峰中心H7楼;

联系人:邱彪、刘宇豪;

联系电话:2283131522831317

(二)市科技局业务受理大厅

地址:东莞市南城区元美中路2号东莞市技术博物馆1楼;

联系人:谢凤娟、李桂雯;

联系电话:2283005622830059

(三)广东开普互联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技术支持)

联系人:何包稳;

联系电话:18926870083

  

  科技项目申报附件:新型研发机构项目认定资助申报指南

    科技项目申报附件-1:东莞市省级新型研发机构资助申请表

    科技项目申报附件-2:东莞市市级新型研发机构认定资助申请表 


              东莞市科学技术局

2018125

(联系人:产学研结合科 邱彪;联系电话:22831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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