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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支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项目入库工作的通知

2019-02-18 15:12:55 南粤政策 阅读

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支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项目入库工作的通知

来源:市工信局发布时间:2019-02-18 11:35分享至:   

信函〔201924 

各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2019年支持产业创新项目有关工作指引的通知》(粤工信创新函〔201921号)文件精神,现开展我市2019年支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项目入库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支持范围 

  (一)奖补对象 

  已认定为省级企业技术中心(不含建筑类),且未获得过省企业技术中心财政资金支持的企业。 

  (二)支持方向 

  以省级企业技术中心为依托,以培育创新主体、完善创新平台、优化产业结构为目标,针对企业技术创新的薄弱环节,支持企业建设创新平台等基础设施,支撑企业实现关键技术突破,提升企业和产业核心竞争力,促进我市产业结构优化与转型升级。 

  (三)重点支持 

  1.对产业升级和结构调整有重要带动作用的平台项目; 

  2.对产业发展具有重要支撑作用的关键核心和共性技术平台建设; 

  3.对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提升具有重大推动作用的平台项目; 

  4.系统的研发设施、工程研究试验设施、系统集成验证平台等综合性基础设施建设。 

  二、奖补条件 

  (一)符合产业发展规划和结构调整升级方向。项目实施地在我市境内。 

  (二)项目单位财务状况良好,项目资金投入合理,经济效益良好。近5年以来在专项审计、绩效评价、监督检查等方面未出现过较为严重的违法违规情况。 

  (三)项目已经完成并取得明显成效,并通过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组织验收。 

  三、奖补方式及标准 

  采取竞争性评审,事后奖补方式实施。省级财政补助额不超过项目购置仪器设备和软件投入额的40%,单个项目财政补助额不超过200万元。 

  四、工作程序 

  (一)各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按照省财政扶持政策、本通知要求以及本地区实际情况,发布申报通知。 

  (二)符合条件的企业根据申报通知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向所在地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申报。2003年以来承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含原省经贸委)技术创新项目,已到完成时间但尚未完工,或项目虽已经完成但尚未办理验收的,如无特殊原因,不能申报本专题;申请单位不得以同一项目重复申报或多头申报省级专项资金。 

  (三)各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负责组织本地区项目初审,并择优推荐,各区推荐项目不得超过4个,并于36日前向我局提出验收申请322日前纸质申报材料装订成册后一式份连同申报材料电子版以及项目推荐文件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技术进步科) 

    

  附件1.2019年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企业技术中心专题项目申报书 

      2.2019年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支持企业技术中心专题项目入库汇总表。 

    

    

    

                           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218 

  (联系人:彭启生,联系电话:82160249 

    



附件下载:附件.2019年省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支持企业技术中心项目申报指南.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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