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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公开遴选《广东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 指导目录(2019年版)》编制工作服务机构的通告

2019-02-19 09:06:01 南粤政策 阅读

二○一九年8号

来源:工业互联网处 发布时间:2019-02-14 【   【简体】 【繁体】 打印】 【关闭


  为推进广东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产品业绩突破和示范应用,鼓励企业通过产学研合作研发国产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我厅拟向社会公开遴选承担《广东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2019年版)》(以下简称《省首台(套)目录(2019年版)》)编制工作的服务机构。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广东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2019年版)》编制工作。 

  二、项目内容 

  (一)开展国内学习调研与省内宣贯,包括广东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情况表的设计、收集、汇总和分析等工作,了解国内及全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制造和应用现状。 

  (二)结合国家、广东省相关政策要求,以及广东省装备制造产业现状及特点,确定《省首台(套)目录(2019年版)》的组成结构框架,提出需要涵盖的重点行业领域、重点产品类别、重点产品的性能技术指标等内容。 

  (三)编制形成《省首台(套)目录(2019年版)》,公开征求相关行业企业及专家意见并组织开展专家论证、公众听证。 

  (四)开展首台(套)工作成果评价工作,形成评价总结报告。 

  三、遴选方式 

  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自愿报名,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由我厅按照有关规定组织专家评审,择优确定。 

  四、报名条件 

  (一)广东省内依法注册的社团组织、科研机构或企(事)业单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在广州市区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条件。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的优先。 

  (二)在广东省装备行业具备较大影响力,熟悉广东省装备制造产业发展现状,具有较强技术实力、专业力量和良好沟通能力的优先。 

  (三)项目团队在近3年承担过与本项目类似的同类研究项目,熟悉相关政策要求,对委托工作流程和内容理解全面、清晰。具有省、市首台(套)目录研究与编制工作经验的优先。 

  (四)具备组织与本项目专业领域相对应50人以上、副高职称及以上专家团队实施本项目的能力。 

  (五)最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执业行为合法合规,未受到行政处罚、没有不良记录。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五、申报文件 

  (一)单位概况。 

  包括行业影响力、团队规模、经营年限、成功案例、联系方式等情况简介;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副本等复印件;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等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开展与本项目类似的同类研究项目合同复印件,开展本项目实施团队成员职称证书、专家聘用证书复印件;以及其他可以佐证单位专业能力、资质、业绩等情况的相关材料。 

  (二)实施方案。 

  结合项目需求,提出本项目具体工作实施方案,包括工作计划、实施方案、人力投入、服务质量承诺等。 

  (三)服务费用报价及预算。 

  服务费用报价最高不超过51万元,服务费用按固定总价方式报价,固定总价包括但不限于调研费、劳务费、专家审核及论证费、成果评价费、办公及资料费、税费等。 

  六、材料提交 

  以上报名材料须加盖报名单位公章,一式五份,可参照有关招投标文件格式要求装订并密封,并以刻录光盘形式提交电子文档。 

  七、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2月21日17:00。 

  报名单位请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将申报文件送达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装备工业处)507室,逾期不予受理。报名单位对所提供文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其报名资格。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柳源,电话:020-83133388,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吉祥路100号507室。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9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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