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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填报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运行情况数据登记表的通知

2019-04-16 14:41:57 南粤政策 阅读

各有关单位:

现组织开展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企业运行情况数据登记表填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对象及要求
(一)在广东省内注册,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即2016、2017、2018年通过认定的高企);
(二)在广东省内注册,已列入省高企培育库,尚在培育期内的企业(即2016、2017年列入高企培育库,但未通过高企认定的企业);
(三)重点联系高新技术企业(名单请见附件)。
二、填报时间及要求
(一)填报时间
1.重点联系高企:填报2019年第一季度运行情况数据登记表,时间范围选择第一季度。企业填报截止时间为4月17日,区科技局的审核提交截止时间为4月18日;
2.全区高企(包括高企、培育入库高企、重点联系高企):填报2018年全年运行情况数据表报,批次选2018年第三批次。企业填报截止时间为5月15日,区科技局的审核提交截止时间为5月20日。
3.第二、三、四季度报,上半年报和下半年报的填报截止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

(二)填报数据项目及要求
1.季度报是填报2019年每个季度开始至季度结束的数据累计数;
2.全年报是填报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的数据累计数。
(三)填报要求
1.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有关规定,在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内,企业累计两年未按规定时限报送年度发展情况材料的,将由认定机构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请企业按时完成填报;
2.企业填报前请在“系统管理”更新本单位信息,并确保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企业注册号等数据填报准确(企业注册号/填报号是登陆高企认定管理工作网看到的系统注册号);
(四)填报方式
1.我省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运行情况数据登记表实行网上填报。企业使用单位管理员账号登录“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以下简称“政务平台”,网址http://pro.gdstc.gov.cn/egrantweb/),在“申报管理—项目申请—填写高企数据登记表”模块,按要求依次填写企业运行数据,并完成网上提交;

2.无须提交纸质件。

附件:科技项目申报佛科函〔2019〕92号.pdf

佛山市南海区科学技术局

2019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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