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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清远市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2019-05-14 11:09:43 南粤政策 阅读

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清远市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科技项目申报 2019-04-18 16:44来源: 市科技局发布机构: 市科技局【字体:   打印


           清科函201944





高新区科信局、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提升我市自主创新能力,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将重点围绕加强应用技术研究开发、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产学研合作等组织实施2020年度市级科技计划,现就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南类别

    2020年度市科技计划设置如下:农村科技(现代农业新技术研究与示范)、社会发展(含疾病防治、环境及危化品安全技术、科技服务机构能力建设)、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型科技)、工业攻关(工业高新技术领域技术攻关、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软科学(软科学研究)等5类8个专题。

    二、基本要求

    (一)申报单位须是清远市辖区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财务制度健全。除医院、高校、科研院所外,其他行政和事业单位不在支持对象之列。

    (二)申报项目须符合指南方向。实施方案须科学合理,项目申报书的研究内容、预算投入、预期结果及验收指标应明晰合理、量化可考核。如果项目列入计划,将作为签订合同书、项目验收和绩效考核的依据。

    (三)申报材料应真实可信,申报单位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严禁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取消立项资格,且申报单位三年内不得申报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同时不推荐申报国家和省科技计划项目。

    (四)申报企业和社会组织须出具自筹经费承诺函,自筹新增科研经费不少于申请资金额的3倍(软科学除外)。

    (五)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联合申报的项目,须提供联合申报的协议或合同(所有参与单位签章后有效),明确各方权利和职责。

    (六)同一项目申报人本年度只能作为1个科技计划项目的负责人。

    (七)优先支持与高校或科研院所开展产学研合作的项目;优先支持实施期内能产生显著效益(如发明专利、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等)的项目。

    (八)项目实施周期控制在3年以内,从项目申报当月开始计算。

    (九)项目完成后,须提交科技报告。

    (十)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原则上不得申报:1.承担单位(企业和社会组织)有3项以上(含3项)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在研的;2.承担单位(企业和社会组织)有1项以上(含1项)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合同逾期1年,未提交验收申请的;3.项目负责人有2项以上(含2项)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在研的;4.在专项资金审计过程中发现有重大违规行为的。

    (十一)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项目资格审查不通过:1.申报单位按指南要求须提供的必备附件材料不齐全的;2.同一项目通过变换课题名称等方式进行多头申报的;3.项目主要内容已由该单位单独或联合其他单位申报并已获得财政专项资金资助的;4.项目未经主管部门组织推荐的。

     三、申报程序

    (一)平台注册

    1.已在清远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注册的单位和申报人,可以继续使用原有帐号进行申报和管理;

    2.首次申报的单位在清远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注册并完善单位信息后提交主管部门审核;

    3.项目申报人及单位管理员注册并完善个人账号信息后选择单位挂靠。

    (二)项目申报

    项目申报人通过清远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提交申请书、可行性报告(须按系统模板要求撰写)及相关附件材料,单位管理员对项目进行审核后上报。

    (三)审核推荐

    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市直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在清远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筛选,并向市科技局择优推荐(填写推荐项目汇总表)。 

    (四)材料报送

    申报项目在清远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通过主管部门审核后,申报人打印报送书面申报材料(下载打印清远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系统最终审核通过的PDF格式文件,有水印号无草稿字样,并经相关人员签字盖章的申报书及附件)。

    同时在广东政务服务网——切换至清远市——选择清远市科学技术局网上服务窗口(http://www.gdzwfw.gov.cn/portal/branch-hall?orgCode=007299762)中选择实施清单列表中“公共服务”相应事项办理在线业务(下载上传清远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系统最终审核通过的PDF格式文件,其中“清远市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专项资金项目”包括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型科技)专题,“清远市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项目”包括现代农业新技术研究与示范、疾病防治、环境及危化品安全技术、软科学研究、科技服务机构能力建设等专题,“清远市产学研合作专项资金项目”包括工业高新技术领域技术攻关专题,“清远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资金项目”包括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专题)。待市科技局预审通过后,申报单位把书面申报材料报送至清远市行政服务中心受理窗口。

    四、有关要求说明

    所有申报单位必备的附件材料:

    (一)项目单位法人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项目单位上年度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收入支出表(高校除外)。

    五、申报时间

    申报单位网上申报时间为2019年4月18日9:00至5月21日17:00。各推荐单位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19年5月28日17:00。书面申报材料一式2份于6月5日16时前送受理窗口,过期恕不受理。

    六、联系方式


申报指南中“专题一:现代农业新技术研究与示范、专题二:疾病防治、专题三:环境及危化品安全技术、专题四:科技服务机构能力建设、专题五: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型科技)”有关问题请咨询农业农村与社会发展科;申报指南中“专题六:工业高新技术领域技术攻关、专题七: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有关问题请咨询高新技术科;申报指南中“专题八:软科学研究”有关问题请咨询科技法规与监审科;报送纸质材料有关问题请咨询清远市行政服务中心(清远市科技局窗口)。


    农业农村与社会发展科:  刘  毅  刘国君   3362316

    高新技术科:            郑永业  钟国雄   3360585

    科技法规与监审科:      郭新生  温志业   3364173

    书面材料受理窗口地址:

    清远市行政服务中心(清远市科技局窗口)

    联系人:郭秋菊

    联系方式:0763-3371351


     附件:科技项目申报1:2020年清远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科技项目申报2:推荐项目汇总表

           科技项目申报3:市县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操作手册

          


清远市科学技术局

2019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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