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粤政策|科技项目申报|高新企业认定|知识产权|广州市粤策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粤策通

南粤政策

最新资讯
网站首页 > 最新资讯 > 最新资讯

市科技局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东莞市创新强镇建设项目申报的通知

2019-08-28 15:37:19 南粤政策 阅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进一步完善科技创新体系,提升我市基层创新能力,为创建国家创新型城市提供支撑,现开展2019年东莞市创新强镇建设项目申报工作,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东莞市所属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申报条件

支持基础条件良好,推动措施有力的镇街申报创新强镇建设项目,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一)有科技创新扶持政策及专项资金

(二)有创新驱动管理机构,有稳定的工作团队

(三)有明确的新兴产业主攻方向,并在产业培育的空间载体、运营主体和人才、产业链整合等方面形成实施方案

(四)有符合创建导向的科技成果转化措施,如重大科技项目、科技创新孵化平台、成果落地协同机制、符合产业发展导向的高成长性科技企业等

(五)建设单位配套投入与市财政资助资金比例不低于3:1

三、支持力度与方式

每个项目资助金额500万元,采取分期拨付的方式,首期拨付70%绩效评价合格后拨付30%

四、申报流程

(一)网上填写申报单位接通知后,自行登录市科技局业务管理系统(地址:http://219.130.55.161/ujet/),填写《东莞市创新强镇建设申报书》(下称《申报书》)并提交

(二)纸质材料报送经市科技局网上审核通过后,申报单位A4打印《申报书》一式5份,并按顺序装订成册,对每一页面依序连续编写页码,经镇街主要领导签字并盖章后送至市科技局业务受理窗口(东莞市南城元美中路2号东莞市科技馆1楼;联系人:谢凤娟、李桂雯;联系电话:2283005622830059)。

五、时间安排

(一)《申报书》网上提交截止时间:201991717:00

(二)《申报书》纸质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1992617:00

六、注意事项

(一)各单位在申报项目前需仔细阅读附件23,遵循相关规定,严格执行

(二)创新强镇项目建设期原则上不超过3

(三)通过网上审核的项目,申报单位应自行打印《申报书》纸质材料封面、承诺函、申报单位审核意见处盖单位公章,项目组成员需在打印后的《申报书》中签名确认,并按时送到市科技局科技业务受理大厅,逾期未提交,视同放弃申报

(四)申报单位须对所有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五)项目申报材料须自行留底,已经受理的申报材料不予退还。

附件:科技项目申报1.东莞市创新强镇建设项目申报书                         

科技项目申报2.东莞市创新强镇建设实施办法(送审稿)

科技项目申报3.东莞市培育创新型企业实施办法(送审稿)

              东莞市科学技术局

 2019822

(联系人:基础研究与社会发展科技科 王红蕾

联系电话22831342

    

科技项目申报科技项目申报东莞市科学技术局办公室            2018822日印


Powered by MetInfo 6.0.0 ©2008-2024 www.metinfo.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