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征求《广州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中央财政资金和项目管理细则》意见的公告
2018年6月,我市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组织的竞争性评审,被批准为2018年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城市,并获得中央财政资金2亿元支持。按照财政部办公厅、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2018年继续利用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开展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18〕96号)和国家知识产权局的最新工作要求,我市需制定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中央财政资金与项目管理制度,以规范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15〕256号),我局拟制了《广州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中央财政资金项目管理细则》(征求意见稿),对中央财政资金的管理和项目的设置、征集、实施、管理、验收、终止、绩效评价等工作作了详细规定。
现公开征求公众意见,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提出意见和建议,并于2019年9月18日前通过以下途径提出反馈意见:电子邮件:scjgj_liaoy@gz.gov.cn,联系电话:020-83228036。
附件广州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中央财政资金和项目管理细则(征求意见稿).pdf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