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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实施2019年加大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奖励力度资金项目的通知

2019-09-29 14:22:36 南粤政策 阅读

各镇区经济(发展)和科技信息局: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实施2019年加大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奖励力度资金项目的通知》(便函[2019]968号)要求,现就2019年加大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奖励力度资金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支持在中山市内登记注册且在中山生产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诚信经营、依法纳税的工业企业(包括民营企业、国有企业、中央驻粤企业、港澳台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等),实施提质增效、智能化改造、设备更新和绿色发展等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并取得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备案证的项目;不得支持淘汰类和落后产能项目,项目申报时环保信用评价为“环保不良企业”以及“信用中国”网站受惩戒黑名单企业不予支持。

二、奖励方式

(一)主要对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10月14日已通过银行固定资产贷款审批的,计划建设或正在建设的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奖励计划设备购置额20%,单个项目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

(二)奖励资金分期拨付,项目通过评审后先按不超过奖励资金额的70%拨付,具体拨付额度比例根据省工信厅新增资金预算控制指标和各地市竞争性评审遴选后的项目计划设备购置总额等因素确定。

(三)项目完工并通过验收后,按实际设备购置总额核算奖励金总额,并按规定拨付奖励资金余额,如前期拨付的奖励资金超过实际核算的奖励金总额,则收回多拨付的资金;未通过验收的项目收回前期已拨付资金。

三、申报要求

(一)项目未获得省、市财政专项资金支持;

(二)项目通过银行固定资产贷款审批日期为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10月14日;

(三)项目拟于近期开工或已开工正在建设没有完工;

(四)项目总投资额500万元以上,其中计划设备投资额不低于500万元(以技术改造备案证明确的投资数据为准);

(五)项目科技含量高、生产工艺先进,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先进制造业以及强链补链项目。

四、工作要求

(一)抓紧组织项目申报。各镇区加大政策宣贯力度,积极组织存量优质项目申报,以此促进一批计划动工和在建项目加快建设进度、加大投资力度。项目单位根据通知要求如实填写并提交申请报告及项目申请表等相关材料,加盖单位公章送所属镇区经信部门(纸质版一式一份,电子版上传市产业扶持发展专项资金信息管理系统https://fczj.zs.gov.cn/),截止时间为2019年10月31日。已获得省级技术改造专项资金扶持但未按规定完工验收的企业等不得申报。

(二)及时组织项目评审。2019年加大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奖励力度资金全面实施项目库管理,省将依据各地评审后上报的项目下达资金项目计划。各镇区要从严掌握申报条件,加大对申报项目的审查力度,严格按程序、按规定对企业上报项目进行初审,包括项目的符合性、真实性,防止项目申报骗补资金。

我局将对通过镇区初审的项目,按规定程序进行竞争性评审,遴选科技含量高、生产工艺先进的项目,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先进制造业以及强链补链项目,择优给予支持。

附件:1.2019年广东省加大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奖励力度(设备事前奖励)资金项目申请报告(封面)

2.2019年广东省加大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奖励力度(设备事前奖励)资金项目申请材料要求

3.2019年广东省加大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奖励力度(设备事前奖励)资金项目申请表

4.广东省加大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奖励力度(设备事前奖励)资金项目固定资产贷款审批情况表

5.2019年广东省加大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奖励力度(设备事前奖励)资金项目汇总表

6.真实性负责声明

 

中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年9月26日

(联系人:倪魁文,电话:88329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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