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6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及高新技术产品经费的通知
中山科发〔2017〕85号
各有关单位:
按照《中山市高新技术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中山科发〔2016〕68号)有关规定,我局对495家高新技术企业按照20万元/家的标准安排补助经费9900万元、对488家企业的1566个高新技术产品按照3000元/个的标准安排补助经费469.8万元,两项合计10369.8万元。现将该项经费下达给你们,补助明细表见附件。
附件:1. 中山市2016年高新技术企业补助明细表
2. 中山市2016年高新技术产品补助明细表
中山市科学技术局
2017年4月25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