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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南海区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通知

2020-05-22 08:36:24 南粤政策 阅读

各镇(街道)经促局、各有关单位:

2020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已开始,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广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组织开展广东省2020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粤科函高字〔2020〕181号)、《佛山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通知》(佛科函〔2020〕38 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高企工作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安排

2020年高企认定申报分3批次,每家企业只能申报1次。

我区今年高企申报各批次有关工作时间安排如下:

工作安排

第一批

第二批

第三批

企业网上材料提交截止时间

5月31日

7月10日

8月20日

区科技局完成网上审核截止时间

6月10日

7月25日

9月5日

市科技局完成网上审核截止时间

6月30日

8月10日

9月20日

各企业报送纸质件截止时间

7月9日

8月19日

9月25日

二、申报企业范围

(一)我区行政区域内注册1年以上,且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第十一条有关规定的企业。

(二)2017年通过高企认定的企业,今年高企资格期满终止,须提出重新认定(按照《工作指引》要求,自2016年起,高企3年有效期满不再复审,均须重新认定)。2016年认定高企的企业,名称、注册地发生变化的,须完成高企名称变更,再进行高企申报。

(三)2018、2019年认定的高企有效期未满,不得提前重新认定。

三、申报程序

高企申报程序分为网上注册登记、 网上填报提交申报材料、 现场核查、审核推荐、纸质件报送共5个程序。

(一)网上注册登记

1、首次申报的企业须按顺序先后在以下两个网站完成注册并激活账号:


序号

顺序

注册登记网站

注册激活账号

1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

http://www.innocom.gov.cn

(简称“国家高企网”)

进入网站后,点击【申报管理】→【点击注册】→勾选承诺书并下一步开始账号注册。

企业管理人员凭本人手机号码在统一身份认证与单点登录平台注册个人账号;登陆个人账号后,通过“注册企业账号”功能,绑定企业账号,上传工商营业执照,核对并完善企业信息,系统审核通过后激活企业账号。

2

省阳光政务平台

http://pro.gdstc.gov.cn/

进入网站后,点击【注册】→选择【申报单位】勾选同意条例点击下一步开始账号注册。

注册的单位名称和注册号必须与国家高企网一致。注册时企业选择的主管部门应为佛山市南海区科学技术局,选择错误将影响申报。新注册单位默认以社会信用代码为登陆账号,每家企业只能在省阳光政务平台注册一个账号(注册后即可用,无需等待系统激活)。

企业必须确保两个系统上所填的企业基本信息保持一致。



2、已注册的企业,不得重复注册,须用已有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并及时更新国家高企网、省阳光政务平台上的企业信息。

3、企业以前在省阳光政务平台注册过但现在发生工商更名,需在该平台“系统管理—单位变更—申请单位名称变更”提出更名申请,由企业所属区科技部门审核后完成更名。企业如发现主管单位不是佛山市南海区科学技术局(查看路径:系统管理—单位信息管理—本单位信息维护,往下拉查看“主管单位”一栏),需及时在该平台“系统管理—单位变更—申请主管单位变更”提出申请,并打印《主管部门变更审批表》至新旧主管部门盖章,扫描上传至系统尽快完成变更,以免影响高企申报。

4、在国家高企工作网存在多个注册账号的,需及时告知市科技部门,由市科技部门报省科技厅注销多余账号。

5、重新认定高企的企业,如发生名称、注册地等发生变化的,须在国家高企网进行高企名称变更申请,尽快提交高企更名申请纸质件(一份)至市科技局,完成变更后,再进行高企申报。

(二)网上填写、提交高企申报材料

1、企业只需在省阳光政务平台登陆填报高企认定资料。(网址:http://pro.gdstc.gov.cn/)。

2、填写完善单位基本信息。企业使用单位管理员账号登录省阳光政务平台,在“系统管理—单位信息管理”功能菜单下,填写完善单位的基本信息、单位融资信息等。注意主管部门应为佛山市南海区科学技术局,选择错误的请及时进行更改

3、填写申请书。在“申报管理—填写申请书—新增项目申请—高新区与高新技术企业高质量发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模块,按要求填写认定申报信息、逐一上传附件材料,完成网上填报。

(三)现场核查

申报企业对提交的高企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区科技局将对本年申报高企认定的企业材料反馈至各镇(街道)经促局,各镇(街道)经促局需按相关工作指引组织有关人员现场核实企业申报信息,重点对企业实际经营情况、科技活动人员、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情况、研发组织、申报数据与汇算清缴数据一致性以及企业申报名称是否与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工作网注册名称完全一致等开展核查,客观记录核查中发现的问题,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初步核实意见表》,签名盖章后分别于6月9日(第一批)、7月23日(第二批)、9月3日(第三批)前递交到区科技局高新科。

(四)审核推荐

各镇(街道)经促局提交《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初步核实意见》至区科技局,由区科技局汇总报送至市科技局。

(五)纸质件报送

企业申报材料装订要求:

1、省阳光政务平台填报后生成的带水印《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与相关附件材料按顺序合订成册。

2、企业纸质申报材料需逐页编制总页码,并在每份申报材料内提供材料总目录和相应的页码范围。

3、纸质申报材料需胶装,书脊印上“企业名称”和“2020年第XX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一式两份,一正一副(正本中专项审计报告须原件)。受理地址:佛山市南海区生产力促进中心(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天佑三路3号南海科学馆A座102)。

四、工作要求

本年度高企申报,省科技厅已将省阳光政务平台与税务局、知识产权局、市场监管局等相关厅局数据平台互通,以验证企业申报数据是否真实,请申报企业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不要轻信各种社会中介的许诺,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并查实,省高企认定办将按照《认定办法》的相关规定取消企业高企资格,追缴违规所获的税收减免、财政奖补资金,对涉及违法的,移送相关职能部门处理。

五、市、区扶持政策

对成功通过高企认定的高企,市区分别制定出台了相应的扶持政策,市级对高企认定给予补助10万元。区级对首次通过认定的高企,根据企业申报高企时上年度销售收入,以2000万元、2亿元为分界点,分档次给予补助10、30、50万元;对通过重新认定的高企,根据企业申报高企时上年度销售收入,以2000万元为分界点,分档次给予补助10、20万元。

六、联系方式

区生产力促进中心:梁小姐/李小姐,86089186;

区科学技术局:蒋小姐,86331271;

市科学技术局:陈先生,83355498;陈小姐,83036675;

桂城街道经促局:杨先生,86792317;

九江镇经促局:曾先生,张小姐,86589035;

西樵镇经促局:梁先生,区先生,86863668;

丹灶镇经促局:潘先生,85431366;

狮山镇经促局:孙先生,陈先生,86683862、86681339;

大沥镇经促局:万小姐,85526797;

里水镇经促局:黄先生,85620900。

 

附件:科技项目申报佛山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通知.pdf

 

 

佛山市南海区科学技术局

2020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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