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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中山市2020年省科技专项资金“大专项+任务清单”项目申报的通知

2020-07-14 09:31:24 南粤政策 阅读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实施2020年科技专项资金“大专项+任务清单”项目的通知》(粤科函资字〔2020〕163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组织开展中山市2020年度省科技专项资金“大专项+任务清单”项目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思路

  “大专项+任务清单”围绕国家、省市科技创新重点任务,以“省级引导、市级统筹,事前资助、事后补助,绩效导向、奖优罚略”为原则,组织实施我市2020年度省科技专项资金“大专项+任务清单”项目。

  二、组织方式

  (一)做好新冠肺炎防控科技攻关:公开发布,线下申报,申报单位填写项目申报(任务)书,专家评审产生拟扶持项目。

  (二)完善地市科技服务体系建设:公开发布,线下申报,申报单位填写项目申报(任务)书,专家论证产生拟立项项目。

  (三)支持引入创新资源提升地区创新能力(乡村振兴战略专项):公开发布,线下申报,申报单位填写项目申报(任务)书,专家评审或论证产生拟立项项目。

  三、组织实施方向

  (一)新冠肺炎防控科技攻关

  1.支持内容:与国家和省新冠肺炎防控科技攻关项目做好衔接,对围绕病毒溯源与流行病学、致病机理、疫苗研发、药物研制、检测诊断和防控设备等科技攻关项目予以接续支持。

  2.资助项目:

  (1)国家和省新冠肺炎防治科技攻关立项项目配套(市内注册单位)。

  (2)国家和省新冠肺炎防治科技攻关立项项目到中山成果转化或产业化(市外高校、科研机构等)。

  3.资助强度:1:1资助(国家、省立项资金:“大专项+任务”资金),最高不超过50万元

  4.资助方式:事前资助

  5.资助要求:

  (1)项目已获得国家、省科技部门立项的项目。

  (2)项目未获得过其他市级产业扶持资金资助(例:市级重大科技专项等)。

  (3)支持的企业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科技部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

  2)通过科技部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并取得入库登记编号的科技型中小企业。

  6.申报材料要求:

  (1)《中山市2020年省科技专项资金“大专项+任务清单”项目申报(任务)书》。

  (2)国家、省科技部门立项文件复印件。

  (3)营业执照、单位法人证书、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4)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收入支出表)。

  (5)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6)合作协议复印件(如有合作单位)。

  (7)申报材料中涉及的知识产权证书、检测报告、获奖证书等技术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

  (8)其他佐证材料。

  (二)完善地市科技服务体系建设

  1.支持内容:提升科技金融服务体系能力建设,支持服务机构承接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广东赛区)行业决赛的组织工作。

  2.资助强度:100万元

  3.资助方式:事前资助

  4.资助要求:

  搭建科技型中小企业投融资对接平台,承办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广东赛区)行业决赛,提供科技金融政策咨询、业务指导、投融资对接等服务的机构。

  5.申报材料要求:

  (1)《中山市2020年省科技专项资金“大专项+任务清单”项目申报(任务)书》。

  (2)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广东赛区)组委会批复同意承接行业赛的服务机构的佐证材料。

  (3)营业执照、单位法人证书、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4)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5)其他佐证材料。

  (三)支持引入创新资源提升地区创新能力(乡村振兴战略专项)

  1.支持方向:

  (1)现代农业科技攻关和省级农业科技园区培育。

  (2)绿色发展、可持续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改善相关的科技创新项目。

  (3)农业先进适用技术推广项目。

  (4)农业科技特派员项目:

  1)围绕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立足中山市乡村经济发展实际,发挥农村科技特派员在科技研发、决策咨询等方面资源优势,落实乡村振兴科技支撑作用;

  2)申报项目负责人为我市在广东省科技厅备案的省级农村科技特派员;

  3)农村科技特派员按照科技结对帮扶方式开展工作,根据中山涉农区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以及各类农村生产经营主体、服务组织或农场主等单位科技需求,进行供需对接,签署产学研合作或科技服务协议;

  (5)其它与乡村振兴战略相关的项目。

  (6)科技创新普及项目。

  优先支持农业类高企牵头申报的项目、产学研合作项目。

  2.资助强度:10-30万元

  3.资助方式:事前资助

  4.资助要求:

  (1)申报项目需具有一定前期研究基础和创新特色。

  (2)项目成果具有良好的推广应用价值和产业化前景。

  (3)项目执行期:2年。

  5.申报材料要求:

  (1)《中山市2020年省科技专项资金“大专项+任务清单”项目申报(任务)书》。

  (2) 营业执照、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对接企业资料)。

  (3)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4) 特派员所在单位与对接企业签订的技术合同复印件。(签订日期在2018年1月1日之后)

  (5)申报材料中涉及的知识产权证书、检测报告、获奖证书等技术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

  (6)其他佐证材料。

  四、申报时间与材料报送

  申报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10日,纸质材料(一式6份,双面打印,胶装,加页码、附件页码应顺延申请表页码)和电子版(刻光盘)于8月10日前报送至市科技局资源配置与管理科。

  五、业务咨询

  市科技局资源配置与管理科  唐文武  程书玲  88329267


  附件:1.申报(任务)书

        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提纲


  中山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7月10日


附件1和附件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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