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粤政策|科技项目申报|高新企业认定|知识产权|广州市粤策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粤策通

南粤政策

最新资讯
网站首页 > 最新资讯 > 最新资讯

关于组织申报 2020 年度中山市科技孵化育成体系专项资金(第二批)的通知

2020-07-27 09:00:20 南粤政策 阅读

各镇区经济(发展)和科技信息局、翠亨新区经济发展局,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我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提质增效,构建全链条科技孵化育成体系,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山市科技孵化育成体系专项资金使用办法》(中山科发〔2019〕307 号)的要求,现开展 2020 年度中山市科技孵化育成体系专项资金(第二批)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扶持方式

  事后补助。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为经科技部门认定的市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的运营机构。

  (二)申报项目、申报材料应真实可靠,申报单位须对所有申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并提供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推荐单位负责项目审查推荐,保证申报项目、申报材料的真实性。  

  三、申报方式

  申报单位根据申报指南(见附件)通过中山市科技局科技创新管理一体化系统(网址 http://pro.zskj.gov.cn)统一申报。

  四、申报程序

  (一)注册。已在中山市科技局科技创新管理一体化系统注册的单位继续使用原有帐号进行申报和管理。首次申报的单位先注册单位信息,审核通过后可获得单位用户名和密码

  (二)申报。申报单位注册后即可通过网络提交申报书及相关材料。

  (三)推荐。镇区科技主管部门或项目承担单位的主管部门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后,向市科技局推荐。

    五、申报时间与材料报送

  (一)申报单位网上申报时间为2020年7月24日至8月21日;

  (二)镇区科技主管部门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25日;

  (三)申报项目待市科技局审核后,打印书面材料(一式五份、双面打印、胶装、加页码、书脊加上项目和企业的名称),经申报单位负责人签名(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将纸质申报材料报送镇区审核后加具意见并签字、盖章,报送至我局服务窗口(东区博爱六路22号,中山市行政服务中心C区C14-C16窗口),书面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26日。

  六、业务咨询

  (一)高新技术科:周岳  李慧子     

  电话:88303920

  (二)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纸质材料报送):钟敏

  电话:89817139

  附件:2020年度中山市科技孵化育成体系专项资金(第二批)申报指南


  中山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7月24日

2020年度中山市科技孵化育成体系专项资金(第二批)申报指南.doc 附件:中山市科技孵化育成体系专项资金申请表.doc


Powered by MetInfo 6.0.0 ©2008-2024 www.metinfo.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