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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科学技术局 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江门市财政局关于申报2017年度江门市企业重大科技创新平台资助的通知

2017-04-28 13:43:19 南粤政策 阅读

江科〔2017〕114号        


各市(区)科技主管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社会事务)局、财政局,市直有关单位,相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中共江门市委 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加快创新型城市建设的意见》(江发〔2015〕2号)、《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完善体制机制加快建设人才强市的若干意见》(江府〔2016〕6号)和2017年省、市创新发展大会精神,加强企业重大创新平台建设,完善区域科技创新平台体系,推动人才、技术等创新资源向我市集聚,增强我市产业自主创新能力。


根据《关于印发〈江门市科学技术局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江门市财政局关于企业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建设资助实施办法〉的通知》(江科〔2017〕68号)规定,江门市科学技术局、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江门市财政局联合组织开展2017年度江门市企业重大科技创新平台资助的申报工作,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第一申报单位为江门市内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项目负责人须是申报单位的在职工作人员。申报的资金使用要符合《江门市人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江人社发〔2016〕501号)等财政科技资金管理规定。属产学研合作项目必须附有产学研合作协议书。具体指南另有要求的,一并遵循。


(二)各市、区科技业务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须对申报项目进行认真审核,并向江门市科技局(成果科)汇总推荐。


(三)项目申报单位须通过江门市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网站(http://pro.jmsc.gd.cn/jiangmen.jsp)注册用户名(申报单位选择主管单位为所在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并提交项目申报书及可行性报告等申请资料。申报书中项目组主要成员要亲笔签名,申报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属产学研合作项目有两个以上单位联合申报的,合作单位须同时在申报书规定的栏目加盖公章。网上申报书经江门市科技局(成果科)审核通过后,申报单位方可下载申报书PDF文件进行打印装订。


二、材料报送要求


申报材料一式7份(独立分装),由项目申报单位提交至所在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各市(区)统一送江门市科技局成果科,并同时提交推荐科技计划项目汇总表1份(见附件2),汇总表需各市(区)科技主管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财政局一同会章上报。


三、申报受理部门与日期


项目申报材料的受理部门是江门市科技局成果科。项目申报单位网上提交申报材料的起止日期为2017年5月2日至5月22日下午5:00,项目申报材料的网上审核的受理起止日期为2017年5月23日至5月29日下午5:00,纸质件受理截止日期为2017年6月9日下午5:00。逾期不再受理。 


四、联系方式


江门市科学技术局成果科(负责具体申报) 王辉、方君宁,联系电话:3129266、3129303。


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技科  岑威,联系电话:3873780。


江门市财政局工贸科  何晓昕,联系电话:3501641。


 


附件:1、2017年度江门市企业重大科技创新平台资助申报指南


2、市(区)推荐科技计划项目汇总表


  


  江门市科学技术局              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江门市财政局


2017年4月27日


附件:

附件1:2017年度江门市企业重大科技创新平台资助申报指南

附件2:市(区)推荐科技计划项目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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