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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江门市院士工作站认定的通知

2020-07-29 11:03:38 南粤政策 阅读

各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市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搭建高层次科技创新平台,集聚科技创新人才资源,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推动我市产业高质量发展,现开展2020年度江门市院士工作站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要求

  江门市院士工作站是指以创新型企业、社会组织等科研单位为依托,以产业发展技术需求为导向,以院士及其创新团队为技术核心,联合攻克产业关键、共性技术,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的科技创新平台。

  二、申报对象

  在江门市内注册登记的创新型企业、社会组织等科研单位。

  三、申报条件

  (一)依托单位经营或运行状况良好,与1名以上(含1名)的中国科学院院士或中国工程院院士已经建立紧密的合作关系,院士签约同意与其共同开展技术创新活动。

  (二)有良好的科研基础、明确的研究课题和稳定的经费支持,能为院士及其团队提供较好的科研条件和必要的生活条件。

  (三)凡涉及技术、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保护问题,双方要签订协议和责任书,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明晰产权归属。

  (四)根据《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的有关要求,每位未退休院士在国内受聘的院士工作站不超过1个、退休院士不超过3个,院士在每个工作站全职工作时间每年不少于3个月。

  (五)已建有省、市院士工作站的单位不得申报。有逾期未验收的省、市级科技计划项目须在申报时间截止前,完成并提交所有逾期项目的验收材料。

  四、申报方式

  项目采取“纸质申报”方式。申报单位如实填报申报书并将申报材料一式3份(含电子版)送所在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各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并形成汇总表,加盖单位公章后统一报送江门市科学技术局。

  五、申报材料

  (一)院士工作站认定申报书。

  (二)院士工作站建设方案。

  (三)申报单位与院士本人签订的产学研合作协议,并提供引进院士在其他单位建站的情况说明。

  (四)符合申报条件的其他证明材料,如资质水平、研发平台、科研人员、知识产权等相关证明文件。

  (五)营业执照副本或登记证等基本证照(复印件)。

  (六)上一年度财务报表或财务审计报告。

  六、申报时间

  (一)为推动我市院士工作站高质量发展,请各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对申请单位的经营、科研情况进行尽职调查,对申报材料认真把关、择优推荐。

  (二)请各市(区)科技主管部门于2020年8月21日17:00时前把所属地单位的申报材料和汇总表报送江门市科技局产学研结合科,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1.江门市院士工作站认定申报书

  2.江门市院士工作站建设方案(提纲)

  3.市(区)推荐2020年度江门市院士工作站汇总表

  江门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7月27日

  (联系人:林家煜,联系电话:3362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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