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商务局关于印发2021年广州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零售与生活服务事项(零售、老字号)申报指南的通知》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根据《广州市商务局关于印发2021年广州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零售与生活服务事项(零售、老字号)申报指南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现组织我区有关企业进行申报。请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于2020年8月20日前按照通知(附件)的要求,将相关材料提交至南沙区商务局(地址:南沙区政务服务中心E栋4楼商务局)。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20-39053287
邮箱:271585217@qq.com
附件:广州市商务局关于印发2021年广州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零售与生活服务事项(零售、老字号)申报指南的通知
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局
2020年8月10日
附件1:广州市商务局关于印发2021年广州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零售与生活服务事项(零售、老字号)申报指南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