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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省科技专项资金(“大专项+任务清单”)项目的通知

2020-08-21 09:22:20 南粤政策 阅读

各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省、全市创新发展大会精神,根据省科技厅关于实施广东省科技专项资金(“大专项+任务清单”)项目的工作部署,按照省市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现组织申报2020年省科技专项资金(“大专项+任务清单”)项目。

  一、组织方式

  项目由符合条件的有关单位按照申报指南申报,经推荐、审核、评审等程序后择优扶持。

  二、申报要求

  (一)项目须符合国家、省和市有关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要求,属于鼓励发展的科技创新相关领域。

  (二)申报单位为江门市内注册的企事业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信用记录良好。具体指南另有要求的,须一并遵循。

  (三)项目申报必须按照申报指南要求填写规定格式的申报书及项目可行性报告,各专题指南规定的相关附件在申报时也必须同时提交,未按规定提交者,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

  (四)按照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实施2020年省科技专项资金(“大专项+任务清单”)项目的通知》(粤科函资字〔2019〕1445号)和广东省财政厅《关于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市县项目管理系统试点上线的通知》要求,2020年广东省科技专项资金(“大专项+任务清单”)项目需进行储备入库。符合条件的有关单位需填报《市县项目库系统入库信息表》方可申报2020年省科技专项资金(“大专项+任务清单”)项目。《市县项目库系统入库信息表》需提交电子版及纸质材料;电子版统一以《XX项目(2020年省科技专项资金入库信息表)》命名。其中“XX”为项目名称。报送纸质材料前,《市县项目库系统入库信息表》电子版必须先发到市科技局主管科室邮箱并确认收到。否则申报无效。

  三、申报流程

  (一)申报单位填写并提交材料。申报单位应如实填报各专题指南规定的相关申报书,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报材料。各申报单位将申报材料提交至单位注册地的市(区)科技主管部门。

  (二)推荐单位推荐及报送申报书(申报书及所有附件材料一式二份)。申报受理截止后,申报单位所在地的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对单位申报材料进行推荐。推荐单位出具意见并加盖推荐单位公章后,统一报送市科技局相应业务科室。

  四、申报时间

  申报单位申报及提交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8日,各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15日,书面材料报送市科技局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18日17:00。其中专题一(方向1)、专题一(方向2)、专题二(方向1)为预通知,具体申报时间及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五、联系方式

  各申报专题业务问题请按照申报指南中各专题联系人进行咨询。

  专题一(方向1)高新技术科:蔡文杰,3129633

  专题一(方向2高新技术科:廖文杰,3129600

  专题一(方向3产学研结合科:刘昌海,3129315

  专题二(方向1高新技术科:蔡文杰,3129633

  专题二(方向2-1产学研结合科:方君宁,3129303

  专题二(方向2-2产学研结合科:刘昌海,3129315

  专题二(方向3创新发展科:陈慧媛,3129001

  专题二(方向4创新发展科:叶  欣,3129301

  综合规划科(综合业务咨询):林惠明,3129901

  附件:1.江门市科学技术局2020年度广东省科技专项资金(“大专项+任务清单”)项目申报指南

  2. 2020年江门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

  3.市县项目库系统入库信息表

  4.推荐科技计划项目汇总表

  江门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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