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度省级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资金(绿色循环发展与节能降耗)项目入库计划的公示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2021年度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资金(绿色循环发展与节能降耗)项目入库储备工作的通知》(粤工信节能函〔2020〕471号)等有关要求,经企业自愿申报、县(区)部门初审推荐、市级部门书面审核、第三方专业机构项目评审等环节,现对符合项目入库要求的32个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8月26日至9月1日,共7天。
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方式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反映。以个人(单位)名义反映情况,请提供真实姓名(单位名称)、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将不予受理。
附件:2021年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资金(绿色循环发展与节能降耗)入库项目计划表
惠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8月26日
(联系地址:惠州市惠州大道江北段43号 ,邮编:516003;电话:0752-2808968 ;邮箱:gxjgyjnk@huizhou.gov.cn)
附件 惠州市2021年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资金(绿色循环发展与节能降耗)项目入库拟安排计划表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