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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奖补资金项目申报的通知

2020-09-14 09:07:27 南粤政策 阅读

各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经济促进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19 年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建〔2019〕309 号)、《财政部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2019 年度中央财政支持“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有关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19〕75 号)和《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19 年“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服务函〔2019〕1560 号)的有关要求,现组织开展“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奖补资金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和范围

  为以前年度及本年度创客广东佛山市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参赛项目提供对接金融、科技、产业等方面的创业创新资源,协调提供检验检测、技术成果转化和落地孵化等公共服务。

  中央财政奖补资金不得用于本级财政平衡预算、赛事工作经费、发放人员工资福利、楼堂馆所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

  二、补助标准

  采用事后补助的方式,补助额度最高不超过项目总投入的50%。

  三、申报材料

  1.承诺函(系统生成);

  2.资金申请表(系统生成);

  3.营业执照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4.服务情况介绍

  (1)服务的内容、时间、对象(具体服务名单)、成效等,并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

  (2)资金支出的相关凭证,列明服务的项目及项目对应所产生的费用,并提供相关的发票、合同或协议;

  5.申报单位上一年度纳税证明;

  6.申报单位上一年度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7.近5年获得政府各类财政资金的情况说明(不到5年的从成立时间开始计算);

  8.项目申报单位认为对项目评审有利的其它证明文件。

  四、申报流程

  申报单位在扶持通平台成功填报申报材料后,通过平台打印纸质申报材料提交各区工信部门(纸质材料一式一份)。提交申请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10月16日。项目申报材料由各区工信部门审核汇总后,于2020年10月23日前通过平台和行文上报我局。

  五、有关要求

  (一)请各区工信部门会同本级财政部门,按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16〕841 号)等有关规定,加强财政资金和绩效目标管理,切实做到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或挪用。

  (二)各区需不断提升专业化、市场化服务能力和水平,持续做好大赛参赛项目的跟踪服务,有效对接创业创新资源,协调提供技术成果转化和落地孵化等公共服务,推动更多项目落地和发展壮大。


  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9月11日


  (联系人:易方旭、肖嘉颖;联系电话:83997689、83995367)

    



    

发布科室:企业服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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