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粤政策|科技项目申报|高新企业认定|知识产权|广州市粤策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粤策通

南粤政策

最新资讯
网站首页 > 最新资讯 > 最新资讯

关于征求《中山市高新技术企业发展 专项资金使用办法》意见的函

2017-06-23 12:25:24 南粤政策 阅读
关于征求《中山市高新技术企业发展
专项资金使用办法》意见的函
发文时间:2017年6月22日
中山科函〔2017〕114号
各有关单位、个人:
    为深入贯彻落实胡春华书记在2017年全省创新发展大会的讲话精神,要努力把高新技术企业数量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坚持数量扩张与质量提升并举,提高创新能力与壮大企业规模并重,把高新技术企业群打造为产业升级主力军。根据我市推动高新技术企业及孵化器“树标提质”若干措施,对《中山市高新技术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办法》(中山科发〔2016〕68号附件5)进行了修订,加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支持力度,进一步优化科技资源配置,发挥财政资金的导向作用。现将办法征求意见稿印发给你们,请研究并提出宝贵意见,并于2017年7月6日(星期四)前将签名或盖章的书面意见反馈至我局高新科(市政府大楼737室),逾期不回复视为无意见。
 
    附件:1.《中山市高新技术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办法》(征求意见稿)    
             2.修订说明
      
中山市科学技术局
2017年6月22日
    (联系人:刘智勇,电话:88303920,传真:88303066)

附 件:附件1:《中山市高新技术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办法》(征求意见稿)(20KB)附件2:修订说明(17KB)


Powered by MetInfo 6.0.0 ©2008-2024 www.metinfo.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