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1年海珠区高成长性中小企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2-17
海珠区各中小企业:
根据《海珠区发展和改革局等13个部门关于印发海珠创新岛“1+6+1”政策体系文件(修订版)的通知》(海发改规﹝2019﹞3号),现将组织申报2021年海珠区高成长性中小企业,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具有发展潜力、快速成长的海珠区中小企业,重点发展和培育先进制造业、科技服务业、会展产业、文化创意产业、传统优势产业和新业态产业。
二、申报基本条件和类别
(一)基本条件
1.商事登记、纳税地、统计管理关系均在海珠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无严重违法行为的合法经营中小企业,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参照国家工信部的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2.企业主营业务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限制类或淘汰类。
3.企业发展战略目标清晰,所在行业领域发展前景良好,企业市场发展空间较大。
4.企业的市场竞争优势明显,在研发设计、工艺技术、 品牌建设、人才队伍等方面具有一定竞争优势,发展潜力良好。
5.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健全,具备良好的投融资发展能力。
(二)申报类别
根据企业提交的区高成长性中小企业申报材料,经组织评审通过,可认定为专精特新企业或新业态企业:
1.认定为专精特新企业的,要求企业近两年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长率在15%以上。
2.认定为新业态企业的,要求企业已完成实际融资额达2000万元以上,或投资机构(人)对企业估值达1亿元以上,且对企业实际投资1000万元以上。
对具备新业态发展、成立不满3年的新设企业,经审核,确认其有清晰的商业运作和盈利模式、明确的发展战略规划,并且近期有进一步融资计划的,认定条件可适当放宽。
三、申报材料清单
(一)2021年海珠区高成长性中小企业申报书(附件1);
(二)2021年海珠区高成长性中小企业推荐汇总表(附件2);
(三)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2018、2019、2020年审计报告;
(五)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申报新业态类别企业,需具备已完成实际融资额达2000万元(含)以上证明材料,或投资机构(人)对企业估值达1亿元以上,且对企业实际投资1000万元以上证明材料。对成立不满3年,可适当放宽条件的具备新业态发展的企业,需提供企业清晰的商业运作和盈利模式,明确的发展战略规划,近期融资计划等有关材料。
四、申报要求
(一)企业自愿申报。如实填写有关申请材料,按照申报材料清单准备纸质版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一份),加盖企业公章后,报送至海珠区科工商信局中小企业服务科(海珠区泰沙路555号604室),电子版(材料扫描件和附件可编辑电子版)发送至邮箱(3468771628@qq.com)。有关申报资料可在“海珠区企业群”(QQ群号:250756098、776522494)共享文件中下载。
(二)申报时间:2021年12月17日至31日
海珠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
2021年12月17日
(联系人:简伟英,电话:020-84446431)
附件:
1.附件1-2021年海珠区高成长性中小企业认定申报书.doc
2.附件2-2021年海珠区高成长性中小企业认定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