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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推荐工作的通知

2022-12-02 13:35:18 南粤政策 阅读

各区科学技术局(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火炬中心《关于开展2022年度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工作的通知》(国科火字〔2022〕194号)及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推荐工作的通知》(粤科函高字〔2022〕1603号)精神,我市组织开展2022年度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参加本年度申报的科技企业孵化器运营机构注册成立和实际运营时间须在2019年10月31日之前,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已认定为广东省科技企业孵化器(以下简称“省级孵化器”)或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培育单位的主体。


    (二)参与本年度省级孵化器认定且获得市科技局推荐的主体。


    二、申报程序


    (一)请各申报单位通过统一身份认证与单点登录平台中的“科技创业孵化机构信息服务系统” (https://tyrz.chinatorch.org.cn/hjismp/a/login#fhqqy)进入,在线填报相关信息,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请各申报单位于2022年12月8日(星期四)前完成线上填报并提交,在线下载打印《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书》及相关附件材料,签字、签章后,扫描成PDF格式文件,发送至邮箱:gxjsk@fskjj.foshan.gov.cn。


    (二)各区科技管理部门负责对本辖区所提交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规性进行审核,于12月13日(星期二)前将推荐表(附件2)电子版报送至市科技局。


    (三)经市、区两级科技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请各申报单位于12月14日(星期三)前将签字盖章的纸质申报材料(一式3份,胶装报送,需逐页编制总页码,并在申报材料内提供材料总目录和相应的页码范围)及电子版(刻录光盘一式2张,光盘标注申报单位名称)报送至区科技管理部门。


    (四)请各区科技管理部门于12月15日(星期四)前将推荐表、本辖区纸质申报材料(一式2份)及光盘(一式2张)报送市科技局。


    三、联系方式


    1.市科技局高新技术科:樊玲,电话:83036675,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18号经华大厦1206室。


    2.市科技金融协会:林海瑛,电话:83303138。

佛山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12月1日


           附件:

科技项目申报2022年度申报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推荐表(区级).doc

科技项目申报科技创业孵化机构信息服务系统操作手册(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pdf

科技项目申报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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