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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白云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广州市促进商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居民服务业专题(2022年度商务领域居民生活服务业扩大规模奖励)的通知

2023-04-06 09:29:25 南粤政策 阅读

广州市白云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广州市促进商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居民服务业专题(2022年度商务领域居民生活服务业扩大规模奖励)的通知

各镇街、民科园管委会,有关企业:

  现将根据《广州市商务局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广州市促进商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居民服务业专题(2022年度商务领域居民生活服务业扩大规模奖励)的通知》(见附件1)转发给你们,请积极发动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申报。

  一、支持范围和标准

  对2022年度年营业额(不含税,下同)比2021年度年营业额增长超过2000万元的住宿、餐饮、家政、美发、洗染企业,年营业额每增长1000万元奖励5万元,单个企业奖励上限为200万元。

  二、申报主体要求

  1.依法登记注册且在统计联网直报平台内行业类别为“住宿和餐饮业”以及行业类别为“居民服务业”且行业代码为“8010(家庭服务)”“8030(洗染服务)”或“8040(理发和美容服务)”的企业,同时要求企业实际主营业务为住宿、餐饮、家政、洗染、美发等行业;

  2.依据信用管理部门规定,未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

  三、申报材料要求

  请申报企业按申报材料目录顺序编制书面材料一式3份并胶装成册(不接受非纸质封面或其他装订方式),加盖公章和骑缝章。申报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和完整。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

  1.2023年广州市促进商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居民服务业专题(2022年度商务领域居民生活服务业扩大规模奖励)申请表(附件3);

  2.承诺书(附件4);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电子营业执照已上传至广州市全程电子化商事登记系统的可不提供);

  4.申报时企业名称等发生变更,请提供变更登记证明材料,如《准予变更登记(备案)通知书》等(复印件);

  5.企业2021年、2022年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或企业2021年、2022年年度营业额专项审计报告复印件)(2022年新成立企业无需提供2021年年度审计报告或2021年年度营业额专项审计报告)。

  四、企业申报材料要求与安排

  申报企业请于2023年4月20日至5月5日期间将书面申报材料(一式3份)加盖公章或骑缝章提交至白云区政务中心或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民科园分中心(区政务中心地址详见附件5)。其中,注册地和统计地不在同一个区的企业,由统计地所在区上报;完整的申报材料(PDF)扫描版本发送至区科工商信局商贸发展科邮箱:kgsxslk@by.gov.cn。

  特此通知。


  附件1:广州市商务局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广州市促进商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居民服务业专题(2022年度商务领域居民生活服务业扩大规模奖励)的通知.pdf

  附件2:申报材料封面模板.docx

  附件3:2023年广州市促进商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居民服务业专题(2022年度商务领域居民生活服务业扩大规模奖励)申请表.docx

  附件4:承诺书.docx

  附件5:政务中心联系方式.doc


  广州市白云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

  2023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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