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沙)关于2018年广州市“中国制造2025”产业发展资金项目申报的补充通知
关于2018年广州市“中国制造2025”产业发展资金项目申报的补充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关于2018年广州市“中国制造2025”产业发展资金项目申报的补充通知》(穗工信函〔2018〕379号)要求,现就我区2018年广州市“中国制造2025”产业发展资金项目申报工作补充如下通知:
一、关于专题一技术改造《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情况表》
专题一技术改造申报条件第5条要求:项目申报单位须在统计部门申报项目固定资产投资情况,在统计联网直报平台或广州市统计数据采集平台上填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情况表》(206-1),且08项“建设性质”中须选第3个选项“改建和技术改造”。
根据市统计局《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报表制度》,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情况表》(下称“原206-1表,”),已细分为《5000万元及以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情况表》(下称“新206-1表”)和《500-5000万元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情况表》(下称“新206-2表”)。
对于首次纳统企业,提交新206-1、206-2表均可;对于已纳统企业,如无新的投资,可提供原206-1表,如有新的投资,提交新的206-1、206-2均可。无论提交哪个版本的表格,“08建设性质”一栏直接钩选“3改建和技术改造”的要求不变。
二、关于项目申报截止时间
为更充分发动企业申报项目,2018年广州市“中国制造2025”产业发展资金项目的截止日期延后至3月30日。
广州市南沙区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
2018年3月19日
(联系人:张小明,联系电话:390533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