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中山市科技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第二批)的通知
各镇区经济(发展)和科技信息局、翠亨新区经济发展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中山市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中山科发〔2017〕278号)、《关于印发中山市科技创新专项资金使用办法的通知》(中山科发〔2017〕279号)及《关于印发中山市科技金融专项资金使用办法的通知》(中山科发〔2017〕80号)的要求,现组织开展2018年度中山市科技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第二批)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扶持方式
2018年度中山市科技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第二批)采用事后补助的扶持方式。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对象为在我市行政辖区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资产及经营状况良好,符合国家、省、市产业发展方向,有较强科技创新能力,并如实填报统计部门和科技部门相关科技统计数据的企业、机关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
(二)申报项目、申报材料应真实可靠,申报单位须对所有申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并提供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推荐单位负责项目审查推荐,保证申报项目、申报材料的真实性。
三、申报方式
登录中山市科技局科技创新管理一体化系统(http://pro.zskj.gov.cn)进行申报。或通过中山市产业扶持发展专项资金信息网(http://fczj.zs.gov.cn),点击申报通知下面的“我要申报”按钮自动跳转。
四、申报程序
(一)注册。已在中山市科技业务在线申报系统注册的单位继续使用原有帐号进行申报和管理。首次申报的单位先注册单位信息,审核通过后可获得单位用户名和密码。
(二)申报。申报单位注册后即可通过网络提交申报书及相关材料。
(三)推荐。镇区科技主管部门或项目承担单位的主管部门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后,向市科技局推荐。
(四)审核。市科技局核查资料。
五、申报时间与材料报送
申报单位网上申报时间为2018年5月31日至2018年7月9日下午5时;镇区科技主管部门、项目承担单位的主管部门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16日下午5时;申报项目待市科技局审核后,打印书面材料报送至我局服务窗口(中山市行政服务中心B42-B45生产经营综合窗口),书面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23日下午5时。
六、注意事项
1、请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线上申报及材料提交。逾期未能提交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
2、系统上传的附件材料必须为PDF格式。
3、书面材料要求一式三份、双面打印、打孔线装、加页码。附件页码根据申请书页码顺延编写,不可手写。
4、镇区科技主管部门需做好组织、发动工作,指导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见附件2、3)及时完成申报工作。
七、业务咨询
(一)市科技局综合计划科
联系人:唐文武 刘月婷
电话:88329267
(二)服务窗口(材料报送)
联系人:黄泳诗
电话:89817139
附件1.2018年度中山市科技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第二批)申报指南.doc
附件2.2018年中山市第一批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名单.doc
附件3.2017年第六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国家、省、市级大赛)获奖企业的名单.doc
中山市科学技术局
2018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