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期限!2018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进入最后批次
目前,我市已开展6批次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其中前4批628家企业已完成入库登记,并取得18位登记编号。第5、6批27家企业已完成审核进入公示阶段。 根据《江门市科技局关于开展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补充通知》(江科〔2018〕74号)要求,拟申请享受2017年度研发费用75%税前加计扣除新政的企业,尤其是符合中小企业规模条件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必须把握今年的最后机会,在2018年5月18日前,登录“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系统”(网址:www.innofund.gov.cn)完成2018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表》填报及自评。 参评企业条件如下: 一、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居民企业; 二、年度企业职工总数不超过500人、年销售收入不超过2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 三、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不属于国家规定的禁止、限制和淘汰类; 四、年度企业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和严重环境违法、科研严重失信行为,且企业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相关评价程序详见《江门市科技局关于开展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江科〔2018〕27号)。发布部门:高新科 发布人:MBH 发布时间:2018-05-10
附件:江科[2018]27号 附件1 国科发政[2017]115号 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
黑章
附件:江科[2018]27号 附件2
国科火字[2017]144号 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指引(试行)
附件:江科[2018]27号 附件3
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系统用户手册-企业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