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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河区关于组织开展广州市2018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2018-06-22 09:29:51 南粤政策 阅读

天河区关于组织开展广州市2018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8-06-19    信息来源:区科工信局 浏览量: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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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组织开展广东省2018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粤科函高字〔2018917)、《广州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广州市财政局、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组织开展广州市2018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穗科创字〔2018138号)的要求,为顺利组织开展我区2018年高新技术企业(以下简称高企)认定工作,现将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安排

(一)网上申报系统。2018

(二)网上申报截至时间。20182018

申报企业范围、申报程序、申请材料要求等请按照《省认定通知》的要求办理。

二、现场核查

申报企业应对提交的高企申报材料负真实性责任。企业系统提交后我局将组织相关部门人员现场核实考察企业申报材料。请申报企业全力配合考察工作,企业技术主管及财务主管须参加考察,并准备以下材料:

1.企业简介(内容须包含主营产品或服务介绍,及其《所属高新技术领域》);

2.省网办平台上打印的高企申报书;

3.企业营业执照原件(未“三证合一”,还须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国税登记证、地税登记证);

4.知识产权证明材料原件(证书或授权通知书和缴费票据);

5.科技人员证明材料(花名册、个税证明、社保证明、学历证明、特殊情况需提供情况说明);

6.研发中心证明材料(经政府认定的研发中心需提供证书,无则参观研发场所);

7.项目证明材料(经政府立项的项目需提供项目合同书,无则提供公司立项证明);

8.2017

9.研发组织管理水平材料;

10.企业租赁合同原件;

11.其他(知识产权贯标、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定的证明材料,如无则不需提供)。

三、材料受理

企业高企认定申报纸质材料受理时间及受理地点另行通知。企业须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标准和要求递交完整的纸质材料。

四、其他

申报企业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切勿轻信各种社会中介机构的许诺,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并查实,省高企认定办将按照《认定办法》的相关规定取消企业高企资格。

如企业存在经营异常等情况将不予推荐。

省网信办平台技术支持电话:020-83134264

天河区科工信局咨询电话:38622895QQ群号:620556857,入群申请见附件4;邮箱地址:kjj-kjxm@163.com

 

附件:

1.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组织开展广东省2018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粤科函高字〔2018917号)

2.广州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广州市财政局、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组织开展广州市2018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穗科创字〔2018138号)

3.省网上办事大厅高企认定申报用户使用指引.doc

4.加入天河科技服务群申请书.docx

 

广州市天河区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8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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