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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云区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现场核查工作的通知

2018-07-02 09:00:49 南粤政策 阅读

白云区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现场核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6-29 来源:区科工商信局 字体大小:

各相关企业:

为顺利开展我区2018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以下称高企)认定初审工作,现将现场核查的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企业范围

企业于2018年6月25日8时前,在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系统(以下称省网办事系统)提交“高企认定”申请的,视为白云区第一批申报2018年高企认定企业,超时提交的将纳入第二批。第一批具体名单详见通知http://www.by.gov.cn/by/tzgg/201806/d4a84d0e18384577804840efcc107b27.shtml,如对名单有疑问,请按通知中说明办理,后续将公布补充名单。

二、基础信息统计

因今年省网办事系统没有导出企业名单和汇总功能,申报2018年第一批高企认定的企业,请务必于6月29日17点前在“白云区申报2018年第一批高企现场核查信息登记”链接(http://www.hdb.com/party/zlog2.html)中完成企业基础信息的填报,填写时应注意:

(一)企业地址必须与省网办事系统“高企认定”基础信息中填写的企业地址一致,否则将视为“地址不符”退回系统。

(二)企业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今年所有高企认定工作的事项将通知该企业联系人,请确保电话真实准确。因高企申报工作持续时间长,后期需跟进事项较多,建议企业的负责人作为联系人加入“2018第一批高企申报微信群”,而不要由中介公司加入该工作群,否则因后续工作通知不能及时联系到企业,导致的后果由企业自行承担。

(三)企业无需多次重复填写,填报一次即可。如信息填写错误,可撤回报名编辑后重新提交即可。请已重复提交的企业,撤回记录仅保留一条记录。

三、网上系统材料初步审查

企业需对省网办事系统提交的高企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我局将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标准和要求,对企业网上提交的申请资料进行初步审查。

(一)省网办事系统“高企认定”基础信息中填写的企业地址为进行现场核查的唯一有效地址。如该地址与营业执照地址不符,请提供书面说明(写明原因、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加盖公章后于7月2日17时前送至白云交通大楼806、807室。

(二)企业需申请退回省网办事系统申报材料的,请提交退回申请书,说明退回的企业名称、省网办事系统的办件编号和具体原因,附上联系人、联系电话,加盖公章后扫描发送至byqyfw@126.com邮箱(邮件名:第一批退回申请办件流水号 企业名称),我局工作人员收到邮件后会及时退回,企业无需提醒和重复提交。每家企业仅申请退回一次。

(三)我局对企业省网办事系统提交的信息和资料进行初步审查时,对资料不全将退回企业修改。

(四)因初审时间紧迫以及省网办事系统极不稳定,退回后请企业认真仔细检查核对,建议企业完成现场核查后再提交。退回修改提交时间最迟不能晚于7月6日24时。

四、现场核查

我局委托白云区高企协会开展现场核查工作,组成现场核查小组,按企业在省网办事系统中填写的企业地址进行现场实地核查,核对企业网上申报内容与实地所见是否一致,并客观记录核查中发现的问题。

(一)现场核查的时间。从7月2日开始进行,核查工作小组会提前1-2天电话通知企业,并再次确认核查地点,一经确认,不再修改核查地址。核查工作小组仅按该地址核查,否则视为不配合现场核查,不给予推荐!如企业在本次确认中变更地址,需提交书面申请说明原因,企业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扫描发送到byqyfw@126.com邮箱(邮件名:核查地址变更办件流水号企业名称),且需同步变更省网办事系统中企业地址,更新完成且收到企业核对邮件后,才安排对企业的现场核查,如因此导致无法在高企第一批规定时限完成现场核查的企业将纳入第二批。

(二)现场核查的要求。请企业配合现场核查工作,预先准备好企业公章,企业的项目负责人或财务负责人、熟悉企业高企项目申报的人员必须在场,以备核查工作组咨询,如因企业无法解答,导致核查工作小组无法确认企业申报材料与现场核查一致性,影响企业申报,后果由企业自行承担。

1.现场核查时,企业须提供以下资料原件。

(1)申报书草稿(省网系统打印,无需打印附件材料);

(2)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地址与实地地址不一致的,需提交纸质说明,盖公章(以提交原件的无需重复提交);

(3)知识产权证书或授权通知书、缴费凭证;

(4)科技人员名单及岗位说明,科技人员个税或社保证明;

(5)项目证明材料(经政府立项的项目需提供项目合同书,无则提供公司立项证明);

(6)2015-2017年的年度审计报告,近三年企业研发费专项审计报告和高新技术产品(服务)专项审计报告;

(7)研发中心证明材料(经政府认定的研发中心需提供证书,无则参观研发场所)。

2.现场核查时,核查工作小组将填写《白云区申报2018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核查登记表》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初步核实意见表》,企业需在《白云区申报2018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核查登记表》确认签字盖公章。同时,企业还需签署承诺书(承诺书会由核查工作小组提供,现场核查后签字盖章)。如企业不配合签字盖章工作,后续申报工作将无法正常开展。

五、注意事项

(一)请企业严格按时间节点和申报要求完成工作,提交资料,逾期将不再受理。

(二)企业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并查实,我局将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报请省高企认定办取消其高企资格,并将企业列入不诚信名单。

(三)如企业发生送礼等违反廉政纪律行为干扰我局现场核查小组核查工作,将当场取消其申报资格;如核查工作小组发生索要物品等违纪行为,请即向我局纪检监察室(电话:80736038)检举举报。

科技项目申报附件:企业承诺书

 

广州市白云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

2018年6月29日

 (联系人:张虹,电话:80736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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