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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15年中山市创新创业孵化平台开展重新认定的通知

2018-07-03 16:51:59 南粤政策 阅读

关于对2015年中山市创新创业孵化平台开展重新认定的通知

浏览人数:433  发表日期:2018-07-03  来源:中山市科学技术局


中山科发〔2018168

各有关单位:

按照《中山市科技企业孵化器与众创空间认定管理办法》中山科发〔2017〕250号,为了进一步对科技企业孵化器与众创空间进行专业化管理,请2015年认定的中山市创新创业孵化平台(已取得省级以上资质的除外)参照认定管理办法,结合自身发展,重新认定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与众创空间,同时,取消2015年认定的中山市创新创业孵化平台称号。具体要求请参照2018年第二批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与众创空间认定通知及申报指南。

一、申报时间

申报单位网上申报及镇区、地市审核截止时间2018年73日至2018年710日下午17时;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日期为2018年7月12日下午17时。

二、申报方式

申报方式采取网上申报的形式,通过中山市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网址 http://pro.zskj.gov.cn/index.do)统一申报。项目经市科技局审核后,请申报单位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五份(胶装,双面打印,编页码)报送到中山市科学技术局高新科(中山市松苑路1号市政府大楼737室

 

联系人:周岳   梁茵  

联系电话:88303920

 

附件:1. 需重新认定的中山市创新创业孵化平台的名单

2. 中山市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指南

3. 中山市众创空间申报指南

 

 

                              中山市科学技术局

                               2018年7月2日

科技项目申报附件1:需重新认定的中山市创新创业孵化平台的名单.xls

科技项目申报附件2:中山市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指南.doc

科技项目申报附件3:中山市众创空间申报指南.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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