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印发佛山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
佛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印发佛山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
来源:市经信局发布时间:2018-07-27 16:33分享至:
佛经信函〔2018〕1404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有关部门: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佛山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佛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8年7月24日
佛山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
2015-2017年,我市实施了工业企业新一轮技术改造,成效明显,开展技术改造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3312家,工业技术改造投资年均增长40%以上。为继续推动全市工业企业实施又一轮技术改造,现根据《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印发广东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粤经信技改〔2018〕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行动计划。
一、工作目标
2018年至2020年,力争开展技术改造的工业企业超过3600家,工业技术改造投资年均增长22%以上,全员劳动生产率年均提高1万元/人。
——2018年:引导1200家工业企业开展技术改造,完成工业技术改造投资增长23%以上。全员劳动生产率达31万元/人左右。
——2019年:引导1200家工业企业开展技术改造,完成工业技术改造投资增长22%以上。全员劳动生产率达32万元/人左右。
——2020年:引导1200家工业企业开展技术改造,完成工业技术改造投资增长21%以上。全员劳动生产率达33万元/人左右。
二、主要任务
(一)支持提质增效。着力引导企业重点投向消耗低、用地少、效益高的优质项目,突出支持一批辐射带动力强的重大制造业项目及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深化产业链延伸,对产业链中的关键领域、薄弱环节和共性问题等进行整体技术改造,推广共性适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标准,带动上下游产业链条的集聚发展。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支持企业采用先进标准和管理体系,加速提升我市产品质量水平,支持企业进行品牌建设,逐步形成骨干企业群体的品牌效应,提升区域品牌的竞争力,提升佛山制造国际知名度。
(二)推进智能化改造。以提高装备智能化率、成果转化率、劳动生产率、产品优等率等为主攻方向,开展智能工厂培育试点,推广重点行业智能化车间,加快旧生产设备计量技术改造,建设智能工厂。推动工业机器人在汽车制造、陶瓷建材、家用电器、电子信息、机械装备以及民爆等行业领域广泛应用,着力提升我市机器人本体制造技术水平以及系统集成创新水平,加快培育我市机器人产业发展。借力国家推进两化深度融合的契机,大力推动运用数字化、网络化技术升级改造优势传统产业,推动生产装备数字化,鼓励企业广泛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改造提升生产设备,重点研发推广智能数控系统、工业机器人、3D打印、智能检测和精密传动装置等智能制造装备和智能制造技术,力争将我市打造成为中国制造业示范区、国内领先的智能制造产业基地。大力支持工业互联网应用,鼓励建设国家级和行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支持企业上平台用平台,提升协同设计、协同研发、协同制造、精准营销等专业服务能力,促进佛山制造业跟互联网的跨界融合。
(三)推动设备更新。支持家用电器、陶瓷建材、食品饮料、纺织服装、有色金属、家具制造等传统行业企业淘汰老旧设备,推广应用工业机器人装备,提升企业装备水平,重点淘汰上世纪九十年代以前的老旧设备。支持智能制造装备、汽车及零配件、新能源装备、3D打印装备、通用及专业机械装备、光电、新材料、节能环保、新医药等先进制造业和新兴产业自主创新研发或引进应用国外先进技术、设备,提升企业生产水平。鼓励支持企业购置和使用首次自主研发生产的成套装备或核心部件,鼓励重大通用装备跨领域的首次推广使用。
(四)引导绿色化发展。鼓励传统企业淘汰落后产能,加快淘汰高污染、高能耗传统企业。深入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高耗能设备系统节能改造和流程工业系统节能改造,加快推广原料优化、能源梯级利用、可循环、流程再造等系统优化工艺技术。推广统一的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开展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加快创建具备用地集约化、生产洁净化、废物资源化、能源低碳化等特点的绿色工厂。
三、重点行动
(一)推动机器人应用及产业发展。积极推进工业企业应用机器人,通过普惠性事后扶持形式,鼓励工业企业广泛应用机器人,并对企业应用佛山市内自主品牌机器人予以政策倾斜,重点在汽车制造、陶瓷建材、家用电器、电子信息、机械装备以及民爆等行业领域中推广应用机器人。同时对建设技术先进、成效明显、示范性强,以机器人为核心的自动化车间和生产线的示范企业择优扶持。计划到2020年底,全市累计新增超过600家规模以上工业制造业企业应用机器人;支持50家以上机器人研发制造和系统集成骨干(培育)企业;建成10-15家以机器人应用为核心的智能制造示范企业。
积极引进机器人上下游的研发设计、零部件制造、系统集成、创业孵化、检测、培训、市场对接、科技金融等企业。深化辖区内骨干龙头企业与全球五大机器人行业巨头及埃夫特、新时达等一批国内顶尖机器人合作,引导推动美的、固高、嘉腾、南方风机、中南机械、康硕、利迅达、新鹏、泰格威、伊雪松、三扬、诺尔贝、广东锻压、东方精工、星联精密、恒力泰等一批智能制造及机器人产业龙头知名企业的布局,加快工业机器人及其上下游产业、数控设备、环保设备为核心的先进智能装备产业集聚,打造集“研发设计—核心零部件—系统集成—品牌服务—高端展会”于一体的机器人及智能制造全产业链,推动佛山机器人及智能装备产业发展,支撑佛山建设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计划到2020年底,机器人及智能装备产业产值突破1200亿元,年均增长15%以上。
(二)实施智能制造试点示范。积极探索以智能制造推动新型工业化的有效途径,支持培育建设佛山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核心区和顺德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西部启动区两个广东省智能制造示范基地(省市共建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加快广东省智能制造创新示范园建设步伐,利用其重大载体功能和现有优势企业,重点引进一批国内外智能装备和工业机器人企业进驻我市,汇聚具有优质前景和实力的工业机器人及其上下游产业、数控设备、环保设备等智能制造企业,加快推动库卡机器人、美的机器人、大疆无人机等重大智能制造项目的落地和产业化。
积极推进企业智能化改造,以提高装备智能化率、成果转化率、劳动生产率、产品优等率等为主攻方向,通过增资扩产、自主创新、提质增效等手段,推动一批智能装备整机、关键零部件和系统集成应用等项目建设,开展智能工厂培育试点,重点在高端装备制造、汽车及零部件制造、智能家电、家具制造等领域推广智能化车间,建设智能工厂。计划到2020年底,建成5个以上高水平的机器人及智能制造公共服务平台;支持培育100个以上市级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10个以上省级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并积极培育国家级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
(三)实施工业互联网应用创新工程。积极组织企业申报广东省工业互联网产业生态供给资源池,推进发展数据采集、平台服务和应用服务等方向的工业互联网产业。聚焦机械装备、电子信息、家用电器、家具制造、陶瓷建材、金属材料、纺织服装、食品饮料、生物医药等重点产业,支持工业企业“上云用云”实施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升级,培育建设工业互联网行业应用标杆和产业示范基地,积极支持与阿里云共建工业云平台,推动大型骨干制造企业依托工业互联网平台开展数字化改造升级,带动中小企业“上云上平台”,支持与华为共建广东省工业互联网创新应用示范区。
(四)推动工业基础能力建设。围绕关键基础材料、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先进基础工艺和产业技术基础,以电子信息、工业机器人、先进装备制造等重点领域关键基础材料和核心基础零部件为突破点,加快创新成果产业化和推广应用,布局和组建一批研究中心,提升产业基础创新能力和关键基础材料、核心基础零部件保障能力,推广应用先进制造工艺,加强计量测试技术研究和应用,实施工业基础能力提升的工业强基工程。实施强链补链“一条龙”行动,支持整机与关键基础材料、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同步研制,配套工艺同步升级、产业技术基础同步支撑,促进整机与工业“四基”协同发展。大力发展工业设计,加快推动工业设计产业集聚与创新资源和要素的优化配置,促进设计成果产业化,促进“佛山制造”向“佛山设计”转变。
(五)推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支持军地对接合作,培育一批军地对接服务机构。支持企业承担国家军民融合重大专项计划项目,鼓励市内企业积极实施“军转民”、“民参军”项目,对我市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具有明显带动作用的、基础关键领域的、前沿科技领域的重大项目,实行“一事一议”的方式进行扶持。
积极争取军民融合重大项目在我市落地,支持军民融合企业在我市建立总部、研发机构和生产基地等,鼓励央属军民融合企业、社会资源在我市实施军民融合产业化项目。积极支持推动佛山国防科技工业技术成果产业化应用推广中心建设,围绕高端装备精密制造、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卫星与导航技术、天地一体化通信技术、环保节能等重点领域,着力培育发展新技术、新产业和新业态,着力推进国防科技工业资源在佛山集聚。积极支持推动佛山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建设,围绕智能装备制造、智能穿戴制造、生物智能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航空航天、新材料和新能源等六大军民融合发展领域,加速形成军民融合发展产业集群,构建全要素、多领域、高效益的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格局。
(六)加大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扶持力度。加强引导企业申报国家、省级《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争取我市更多工业企业产品纳入目录范围。鼓励装备制造企业投保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综合险,发挥保险的风险保障功能,降低装备用户的风险。加快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符合条件的项目,积极争取中央、省财政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费补偿资金支持。进一步完善我市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扶持政策,加大财政支持力度,鼓励首台(套)装备的使用。
(七)实施绿色制造工程。落实国家重点用能单位“百千万”行动方案,做好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目标分解和考核,为完成节能目标任务提供有力支撑。加快工业绿色体系建设,积极组织我市工业企业创建绿色工厂、绿色产品、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建立节能环保企业名录库,搭建节能环保产品及技术服务单位和重点用能单位之间的合作平台,推动节能环保产业发展,初步建立具有我市特色的绿色制造体系和绿色制造市场化推进机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财政引导支持。2018年至2020年,市财政统筹安排资金,通过事后奖补等方式支持企业实施提质增效、智能化改造、设备更新和绿色制造等项目,重点支持智能制造项目、设备更新项目、典型示范项目、机器人应用项目、重大平台建设项目,并采取普惠制方式对企业应用机器人予以奖励扶持。将技术改造普惠性事后奖补政策享受范围,放宽到主营业务收入1000万元以上工业企业。对全市科技含量高、市场前景好、带动能力强的重大技术改造项目,可按照“一事一议”原则予以支持。鼓励有条件的区继续设立技术改造专项资金,加大对企业技术改造的支持力度。
(二)强化金融服务。充分发挥电子信息产业基金、科技型中小企业信贷风险补偿基金等各类政策性基金放大效应,鼓励和支持我市上市公司和骨干企业组建专项产业基金,引导社会资本支持工业发展。积极推动金融机构、企业的信息互通,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创新金融支持方式,积极开展应收账款、仓单、政府采购订单等质押融资,发展能效信贷、绿色信贷等信贷业务,鼓励企业采用债券、银行间市场企业债务融资工具、资产证券化等多种融资渠道,提高直接融资占比。
(三)加强用地保障。划设工业用地控制线,年度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充分保障工业用地供给,优先安排支持优质工业技改项目;对投资强度大、亩产税收高、用地集约节约、发展前景好的工业项目,优先保障其增资扩产用地并享受优惠地价。在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基础上确定出让底价,对于优先发展产业且用地集约的工业项目,其土地出让底价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标准的70%执行。实行工业用地弹性出让政策,在最高出让年限50年范围内灵活确定具体出让年限,地价由国土部门根据出让年限进行修正,期限届满符合续期条件的,采用协议出让方式续期;还可采用先租后让、租让结合方式使用土地。在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在工业用地、仓储用地上对工矿厂房、仓储用房进行改建、扩建和利用地下空间,提高容积率、建筑密度的,不再征收土地价款差。入驻主体为民营科技企业(民办科技机构)的工业用地开发建设项目集聚的产业园区,在符合各区人民政府招商引资政策,园区面积原则上不小于50亩,经各区土地招拍挂联席会议审查同意可以进行产权分割和产权登记。
(四)优化投资环境。认真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粤府〔2017〕90号)、《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佛山市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佛府函〔2017〕144号),进一步降低企业用地成本、融资成本、制度性交易成本,积极引导企业通过内部挖潜降成本,切实减轻企业在土地、税收、物流、水电、融资等方面的负担。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快推进政务流程再造和政府职能转变,切实提高政务服务水平,完善“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改革,深化企业经营准入主题式服务和企业投资建设联合审批改革,推进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通办,提高政务服务效率。
(五)完善重大项目库建设。加强省、市、区三级重大工业投资动态项目库建设,建立工业投资和工业技改投资项目工作台账。对已建立的项目工作台账要加强管理,及时更新重点项目工作台帐,完善项目信息,掌握重点项目建设进展和项目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突出重点项目跟踪服务,采用分片包干、分级督导的原则,持续推动重点项目建设。建立问题解决协调机制,督促已开工的项目加快实施进度、尚未开工的项目尽早开工,确保重点项目建设稳步推进。
(六)强化组织领导。各区、各有关部门要把推动企业技术改造纳入当前经济工作的重点,及时开展政策宣讲培训,强化政策引导,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市出台的支持企业技术改造的各项政策措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要牵头做好组织实施工作,市各有关部门要按各自职能分工积极予以配合。各区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抓紧制定实施细则和配套措施,形成一揽子支持企业技术改造的政策体系,为企业技术改造创造良好政策环境。
(七)加强督促检查。市每年将技术改造任务分解落实到各区,各区可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分解到各镇(街道)。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要牵头建立健全督查制度和评估指标体系,对项目落地建设、技改进度等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定期派出工作组,及时发现问题,主动帮助解决,推动工作落实。各区要针对本区域薄弱环节加大督查,确保相关工作任务落实到位,定期对各项政策的落实情况进行督查评估,督促企业加快技术改造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