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中山市第三批市级协同创新中心认定和2018年度中山市协同创新专项资金项目受理时间的通知
中山科发〔2018〕203号
各镇区经济(发展)和科技信息局、翠亨新区经济发展局,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做好项目申报组织工作,现将市第三批市级协同创新中心认定和2018年度市协同创新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时间调整如下:
1.申报单位网上提交截止时间:2018年7月26日24:00。
2.(镇区)主管部门提交截止时间:2018年7月27日24:00。
3.书面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18年8月10日17:00。
提交步骤:
1.申报人提交(提交后状态:待申报单位管理员审核)
2.申报单位管理员提交(提交后状态:待镇区主管部门审核)
3.(镇区)主管部门提交(提交后状态:待市科技局审核)
有效提交状态:待市科技局审核
书面材料受理窗口:中山市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窗口B42-B45。(中山市博爱路22号)
联系人:产学研结合科 王坚良
电话:88319100
中山市科学技术局
2018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