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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转发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的通知

2018-08-28 14:40:11 南粤政策 阅读

转发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8-27 15:21:15    来源:湛江金科网

 

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我市2018年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的认定工作,现将《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省2018年度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的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你们详细阅读《通知》要求,做好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的认定工作,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认定的企业对象

(一) 从事《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认定范围(试行)》(详见附件)中的一种或多种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采用先进技术或具备较强的研发能力。

(二)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员工占企业职工总数的50%以上。

(三)从事《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认定范围(试行)》中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50%以上。

(四)从事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取得的收入不低于企业当年总收入的35%。

(五)在广东省内注册及生产经营的法人企业。

二、申报程序

(一) 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在“全国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业务办理管理平台”(“http://tas.innocom.gov.cn”,以下简称技先平台)上进行注册登记、填写《全国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复核)申请表》(见附件,国家统一制定,以下简称《申请表》),及按《认定申请材料清单》(详见附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证明材料必须与申请表所填内容对应,按装订顺序逐页编制总目录、分类目录和页码,正反打印,在书脊上注明企业名称。企业将全部申报资料扫描成PDF格式,制作成数据光盘,连同纸质申报材料一并报送至当地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

   (二)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须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正式行文出具推荐函。推荐函、《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推荐上报汇总表》一式1份,连同辖区内企业的纸质申报材料(一式3份),于9月12日前统一报送湛江市科技局高新科。

 

联 系 人:湛江市科技局高新科 徐宇霞  3338445

联系地址:湛江市赤坎区南桥南路6号科技局办公楼三楼 

附件: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省2018年度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的预通知.zip

 

湛江市科学技术局

2018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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