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区转发佛山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申报广东省2018年高新技术产品认定、创新型企业试点、创新型企业评价(认定)的通知
高新区经科局、各镇(街道)经促局、各有关单位:
广东省2018年高新技术产品认定、创新型企业试点、创新型企业评价(认定)工作已经开始,现将《佛山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申报广东省2018年高新技术产品认定、创新型企业试点、创新型企业评价(认定)的通知》(佛科函〔2018〕263号)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认真做好申报工作,并注意以下事项:
一、申报材料要求见附件。
二、南海区申报材料递交截止时间及地址:
序号 | 项目类型 | 纸质材料接收截止时间 |
一 | 2018年高新技术产品认定 | 10月15日 |
二 | 2018年广东省创新型企业试点 | 10月15日 |
三 | 2018年广东省创新型企业评价(认定) | 10月15日 |
纸质递交地址:佛山市南海区生产力促进中心(桂城天佑三路3号科学馆A座102)。
电子文件接收邮箱:nhppc@sina.com。
联系方式:
南海区生产力促进中心:梁小姐/罗小姐,0757-86089186。
南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科技):蒋小姐,0757-86331271。
三、申报材料注意事项:
(一)高新技术产品认定材料注意事项:
纸质材料:将每个高新产品的材料独立胶装成册(不得多个产品装订为一册),一式两份,在封面上标明:“产品名称”、“申报单位名称”、“企业所在地级市”、“申报技术领域(《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
电子文件:Word格式的《申请表》+Excel格式的《申报单位汇总表》(仅申报1项也必须填写)。每一个申报单位将电子文件打包在1个文件夹,文件夹名称与邮件主题均以“XX公司高新产品申报材料”命名。
(二)创新型企业试点材料注意事项:
纸质材料:将申报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两份,以《申报书》首页为封面,并按材料顺序制作目录。材料必须加盖公章。
电子文件:《申报书》电子版和邮件主题均以“创新型企业试点申报书-企业名称”命名。
(三)创新型企业评价(认定)材料注意事项:
纸质材料:将申报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两份,以《申报书》首页为封面,并按材料顺序制作目录。材料必须加盖公章。
电子文件:《申报书》电子版和邮件主题均以“创新型企业评价申报书-企业名称”命名。
附件:《佛山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申报广东省2018年高新技术产品认定、创新型企业试点、创新型企业评价
佛山市南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科技)
2018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