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转发省科技厅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企业核对申报信息工作的通知
中山科发〔2018〕288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企业核对申报信息工作的通知》(粤科函高字〔2018〕1967号),所有2018年高新技术企业申报企业须于2018年9月20日12:00-10月8日17:30登陆省阳光政务平台(网址:http://pro.gdstc.gov.cn)校核申报材料。具体事项和要求如下:
一、企业操作流程
(一)所有2018年高新技术企业申报企业须于2018年9月20日12:00-10月8日17:30登陆省阳光政务平台校核申报材料,对本企业的申报数据和相关附件材料进行逐一校核、修改完善,确保在省阳光政务平台上的申报信息完整、准确,不影响后续专家评审等环节。
(二)申报材料经企业校核无误的,无需退回重新修改,企业点击确认提交,申报材料进入认定评审状态。
(三)申报材料经企业校核有误的,需对其进行修改,企业可申请退回修改,补充完善相关申报信息后再提交进入认定评审状态。
(四)若企业在省阳光政务平台进行过校核修改,待市科技局审核后,需在省阳光政务平台打印“带水印的PDF申报书”替换原来的纸质材料,我局另行通知重新提交纸质材料时间。
二、认定评审时间安排
省科技厅计划分两批次安排评审,按企业先确认提交先评审的原则进行。
(一)2018年9月23日17:30前完成申报信息校核,确认提交或者修改提交并经市科技局审核的申报企业,列入第一批评审企业,未及时提交的列入第二批次评审;
(二)2018年10月8日17:30前完成申报信息校核,确认提交或者修改提交并经市科技局审核的申报企业,列入第二批评审企业。
三、联系方式
市科技局高新技术科:黄贤黎、刘智勇
电话:88303920
附件: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企业核对申报信息工作的通知
中山市科学技术局
2018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