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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8年中山市文化产业专项资金的函

2018-10-08 10:13:04 南粤政策 阅读

关于申报2018年中山市文化产业专项资金的函

火炬开发区管委会、翠亨新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建设文化强省规划纲要(2011-2020)》、《中共中山市委、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文化产业发展的意见》、《中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对文化产业发展规划的相关要求,充分发挥我市文化产业专项资金的导向作用,支持我市文化企业继续做大做强,培育文化产业发展新业态,拉动文化消费新增长点,促进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我局制定并发布《中山市文化产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18)》(以下简称《办法》)现进入2018年中山市文化产业专项资金分配使用阶段。现将申报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申请项目补贴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中山市文化产业专项资金(2018)扶持项目申请表(附件1);

(二)单位营业执照(盖章复印件);

(三)法人代表身份证(盖章复印件);

(四)本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本年度上个月会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和增值税报表;

(五)由税务部门提供的单位上一年度的纳税证明(盖单位公章);

(六)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

(七)申请资料中涉及的知识产权证书、检测报告、获奖证书等技术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

(八)按照要求需提交的其他资料。

二、申请贷款贴息项目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2018年中山市文化产业贷款贴息专项资金申请表(附件2-4);

(二)贷款贴息项目汇总表;

(三)项目借款明细表;

(四)工商营业执照 ;

(五)法人代表居民身份证;

(六)贷款合同;

(七)贷款利息单/支付凭证等;

(八)本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会计报表和增值税报表);

(九)贷款贴息真实性说明。

三、申请园区奖补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中山市文化产业专项资金(2018)扶持项目申请表(附件1);

(二)单位营业执照(盖章复印件);

(三)法人代表身份证(盖章复印件);

(四)园区被国家、省、市有关部门评定的文化产业园区、基地的文件或证明材料等;

(五)园区整体建设情况材料。

四、各镇、区负责发动组织企业(单位)对2018年文化产业专项资金进行申报;

五、企业(单位)在中山市产业扶持发展专项资金信息网(http://fczj.zs.gov.cn/)填报有关信息及上传申报资料(已在中山市产业扶持发展专项资金信息网注册的单位继续使用原有帐号进行申报和管理。首次申报的单位则需先注册单位信息);

六、各镇、区对已经网上受理的企业(单位)的纸质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核查,并签署申报意见;

七、2018年文化产业专项资金的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18年10月18日,逾期申报通道将关闭不再受理;

八、请将已经网上受理并取得属地文化主管部门申报意见的纸质申报材料加盖企业(单位)公章装订成册,一式三份于2018年10月19日前将报市文广新局文化市场与产业科412室。

此函。

联系人:陈彦彦 谢晓华        联系电话:88382537

电子邮箱:zswhcy@163.com

地址:中山市中山三路26号市政府第二办公区4楼412

 

附件:1.《中山市文化产业专项资金补贴项目及园区奖补申请表(2018)》

2-1.2018年中山市文化产业贷款贴息专项资金申请表(企业基本情况表)

2-2.2018年中山市文化产业贷款贴息专项资金申请表(审核意见表)

3.贷款贴息项目汇总表

4.项目借款明细表

5.《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8)》

 

 

中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8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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