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商务局关于印发2019年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外贸方向)佛山市服务贸易
发展事项申报指南的通知
市加快服务贸易发展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有关商协会:
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关于2019年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外贸方向)重点工作的通知》(粤商务贸函﹝2018﹞173 号)、《关于做好2019年省级财政资金项目库申报工作的通知》(粤财预函[2018]101号)等文件要求,我局制定了《2019年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外贸方向)佛山市服务贸易发展事项申报指南》(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请做好项目申报相关工作。
一、请市加快服务贸易发展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结合管理职能要求,积极组织发动相关企业(机构)申报,如技术引进、文化贸易、中医药企业(机构)、服务贸易公共服务平台等等。
二、请各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抓紧做好项目申报工作,严格按照申报指南要求切实履行初审把关职责,对确认符合申报条件和支持方向的项目予以上报,于2018年11月5日前将汇总表和企业申报材料(一式一份)报市商务局,逾期不予受理。申报企业提交给所属区的申报材料份数、截止日期等具体要求,由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自行确定。
三、各区应加强对辖区申报单位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和检查,做好项目绩效自评工作,督促项目申报单位自觉接受商务系统、财政系统、审计系统等有关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确保专款专用。对违反相关规定的单位,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各区应于2019年3月1日前将项目有关情况总结(包括资金拨付到位情况、使用情况及效果、绩效自评情况、存在问题及建议等)报市商务局。
附件:1.申报项目汇总表
2.2019年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外贸方向)佛山市服务贸易发展事项申报指南
佛山市商务局
2018年10月18日
(联系人:李国华,电话:839922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