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禅城区民政局关于《佛山市禅城区社会组织发展专项扶持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相关情况的通告
佛山市禅城区民政局关于《佛山市禅城区社会组织发展专项扶持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相关情况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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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建设工作,引领社会组织健康发展,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结合我区工作实际,我局制订了《佛山市禅城区社会组织发展专项扶持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于2018年10月11日至10月17日期间通过区政府网站、局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面向公众征求意见,期间收到两份市民的反馈意见,现对征求意见的采纳情况予以通告。 市民意见 是否采纳 理由 你好,现在看到该办法所描述的“对新成立登记的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给予每个2万元的资金扶持。对新成立登记的镇街社会组织联合会,给予每个5万元的资金扶持。”请问办法所述的新成立登记的范围是指该办法颁布以后新成立登记的才纳入扶持范围,还是在该办法颁布前的几个月前成立登记的也可以纳入扶持范围? 否 不属于意见,属于咨询。 《佛山市禅城区社会组织发展专项扶持资金管理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建议:佛山市禅城区社会组织发展专项扶持资金管理办法的出台体现了政府对社会组织发展的支持,这个是值得肯定的,但现在看到国家一直都有倡导无纸化办公,以及最近整天在说的零跑腿服务,所以能否考虑申请扶持的所有或者部分流程通过网上办事平台进行办理。 否 目前社会组织行政审批业务已全部通过网上办事平台进行办理,但申请扶持资金非行政审批业务,根据省系统设置,暂时无法纳入网上办事平台进行办理。 佛山市禅城区民政局 2018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