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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2017-04-20 09:00:56 南粤政策 阅读

各相关单位:


  根据省科技厅《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组织开展广东省2017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粤科函高字〔2017〕0450号》)及市科创委《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穗科创字〔2017〕64号)的要求,为顺利组织开展我区2017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现将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安排


  2017年高企认定工作采取常年申报、集中受理、定期评审的方式进行。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网址:http://pro.gdstc.gov.cn/,以下简称政务平台)高企申报模块常年开放,2017年政务平台开放申报时间为4月5日,企业可自由选择时间填写高企申报信息。


  企业的注册程序、申报条件、申报程序、填报注意事项、申请材料等请按照《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组织开展广东省2017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办理;企业现场核查、网上提交、纸质材料提交时间按本通知的要求办理。


  二、各批次时间安排


  2017年高企认定工作共2批次。


  第一批次安排:


  现场核查时间:5月9日—5月23日,请各申报单位于5月7日前填好汇总表、自评表及核实意见表(详见附件)发至邮箱:735224055@qq.com,以确定现场核查时间。请各申报单位于5月25日前完成网上提交申报材料,待市科创委审核通过后打印正式申报书并于5月31日前交至区工科信局。


  第二批次安排:


  现场核查时间:6月20日—7月4日,请各申报单位于6月18日前填好汇总表、自评表及核实意见表(详见附件)并发至邮箱:735224055@qq.com,以确定现场核查时间。请各申报单位于7月6日前完成网上提交申报材料,待市科创委审核通过后打印正式申报书并于7月12日前交至区工科信局。


  三、材料递交地址及联系人


  地址:纸质材料请交至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62号窗口后集中审批办公室


  联系人:刘婷辉,电话:39053779,梁志伟,电话:39091126


  四、其他


  申报企业不要轻信各种社会中介的许诺,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并查实,省高企认定办将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取消其高企资格。


  附件:1.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组织开展广东省2017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2.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3.2017年南沙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汇总表


  4.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初步核实意见表


  5.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自评表


  


广州市南沙区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


  2017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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