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关于组织遴选2019年广东省高成长中小企业 的通知
惠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关于组织遴选2019年广东省高成长中小企业 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3-01 15:29:58 |
惠市工信函〔2019〕67号
惠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关于组织遴选2019年广东省高成长中小企业 的通知
各县(区)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有关协会(商会): 现将《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19年高成长中小企业遴选工作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19〕437 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条件和范围 (一)遴选条件。根据粤经信规字〔2017〕10号第四条要求,申报高成长企业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依法在惠州市境内登记设立,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中小企业。 2.企业主营业务和发展重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相关要求,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核算和管理制度,是各级工信(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培育的重点骨干企业。 3.企业依法纳税,守法经营。 4.近两年企业的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重达到3%以上。 5.企业上年末的总资产:珠三角地区须达3000万元以上,粤东西北地区须达2000万元以上。 6.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珠三角地区须达3000万元以上,粤东西北地区须达2000万元以上。 7.企业近两年的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年平均增长均达到20%以上。 (二)遴选范围。根据粤经信规字〔2017〕10号第五条要求,省高成长企业重点遴选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传统优势产业领域、经营状况良好、主业突出、技术创新和投资能力强、发展战略清晰、规模增长潜力大的中小企业。优先遴选具有下列条件的中小企业: 1.具有“专精特新”特征的中小企业,特别是细分行业领域的“单项冠军”企业。 2.企业成长性好、竞争力强,具有较强的发展潜力。 3.企业经营业绩良好,产品市场需求较大,业务扩张能力强。 4.具有良好的创新基础条件和人才队伍。企业的技术优势明显,科技成果标准化程度高,具有发展的关键技术、自主知识产权和较强的自主创新能力。设有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中小企业。 5.企业的银行资信等级A级以上。具备良好的股权融资、债务融资能力。 二、推荐程序和推荐材料 (一)推荐程序。申报高成长中小企业,采取申报企业自愿申报、所在县(区)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有关协会推荐。 (二)推荐材料。 1.2019年广东省高成长中小企业推荐汇总表(见省厅通知附件1); 2.广东省高成长中小企业申报书(见省厅通知附件2);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4.2017、2018年审计报告书; 5.其他证明材料或复印件(列出详细清单并按清单顺序装订):《广东省高成长中小企业申报书》相关证明材料(如省级以上政府机构、行业协会和权威咨询机构作出的体现行业综合排名、单一产品排名的证明材料,企业获得国家、省、市(区)级R&D机构的证书、专利等)、著名商标证书;名牌产品证书;有效期内的ISO9000族质量体系证书等认证证书;省部级上获将证书等。 三、有关要求 (一)请各县(区)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有关协会高度重视,积极做好政策宣传发动,按照“企业申报、县级初审或行业协会初审”的原则,认真做好企业申报推荐工作。 (二)此次推荐工作不受名额限制,凡符合遴选条件和范围的中小企业,均可纳入推荐范围。 (三)各县(区)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有关协会将推荐上报文一式2份(含汇总表);申报单位申报材料一式2份(含电子文档版);申报材料需制作封面、目录和页码,采用胶装或线装,用A4纸双面打印按顺序装订成册于4月2日前报市工信局(技术进步与服务科)。请各县(区)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有关协会认真做好材料审核和现场核查等工作,推荐上报文中需对申报对象条件的符合性、材料的真实性做出承诺。
附件: 1.《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19年高成长中 小企业遴选工作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19〕437 号) 2.《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高成长中小企业遴选办法》(粤经信规字〔2017〕10号)
惠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年3月1日 (联系人:方广泉,电话:2892163,邮箱:2892163@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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