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科技局关于开展广东省重大人才工程创新创业团队项目配套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人才培养与引进、使用与管理、激励与保障机制,集聚各类人才,2018年4月7日,湛江市委印发了《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打造北部湾人才高地的实施意见》(湛发〔2018〕4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着力提升湛江建设北部湾中心城市的区域创新力和竞争力。根据《实施意见》精神,现对我市获得广东省重大人才工程创新创业团队项目的单位进行配套资助。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由湛江市科技局推荐申报并入选省“珠江人才计划”和“扬帆计划”创新创业团队的人才引进单位。
二、资助金额
根据《实施意见》第2条要求,对新入选团队,在省财政资助基础上给予25%的配套资助。
三、办理程序
(一)受理申请。由申请单位依据《实施意见》向湛江市科技局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材料一式3份,包括:
1.人才团队引进单位请示;
2.广东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创新创业团队项目下达文件;
3.《扬帆计划引进创新创业团队合同书》;
4.湛江市财政局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人才发展)专项资金下达文件。
(二)审批。由湛江市科技局报湛江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四、资金下达
湛江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批复同意后,由申报单位填写《预算单位专项资金使用申请表》,提交湛江市科技局审核盖章后报湛江市财政局,由湛江市财政局按规定核拨经费,经费从市人才发展专项资金列支。
五、绩效管理
由湛江市科技局负责项目的日常管理,并结合广东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中期考核工作做好人才团队绩效考核,形成考核报告报湛江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附件:中共湛江市委印发《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打造北部湾人才高地的实施意见》的通知.pdf
湛江市科学技术局
2019年3月4日
(联系人:陈秒东,联系电话:33395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