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粤政策|科技项目申报|高新企业认定|知识产权|广州市粤策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粤策通

南粤政策

最新资讯
网站首页 > 最新资讯 > 最新资讯

江门市科技局 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江门市财政局关于申报2018年度第二批江门市企业重大科技创新平台资助项目的通知

2019-03-04 17:38:41 南粤政策 阅读

江门市科技局 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江门市财政局关于申报2018年度第二批江门市企业重大科技创新平台资助项目的通知

发布部门:成果科发布人:MBH发布时间:2019-03-04





江科〔201925

各市(区)科技主管部门、人力资源主管部门、财政局:

根据《关于印发〈江门市科学技术局  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江门市财政局关于企业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建设资助实施办法〉的通知》(江科〔201768号)规定,决定开展2018年度第二批江门市企业重大科技创新平台资助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申报内容为我市企业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包括平台的创新机制、人才队伍和研发设施等。

二、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第一申报单位为在江门市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经营状况良好;

(二)2018年度通过广东省科技厅认定的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通过江门市科技局认定的院士工作站(具体时间以立项或认定文件为准);

(三)所建设的企业重大科技创新平台有清晰的建设思路,明确的建设目标任务,包括人才引进和培养、科技攻关、平台建设等;

(四)建设的重大科技创新平台总投入与获得资助经费的比例须达到3:1以上。

三、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须提交以下材料:

(一)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或登记证,相应的财务报表或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二)国家、省、市科技主管部门下达的企业重大科技创新平台认定(或立项)文件;

(三)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建设资助申报书;

(四)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方案或可行性报告;

(五)资助经费超过100万元(含100万元)的必须提供年度审计报告;

(六)属产学研合作共建的企业重大科技创新平台,须提供双方或多方产学研合作协议。

四、支持强度

(一)对通过广东省科技厅认定的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一次性给予依托单位100万元的经费资助;

(二)对通过江门市科技局认定的院士工作站,一次性给予依托单位20万元的经费资助。

资助经费由市区财政按3:7比例分担。

五、申报要求

(一)材料要求。

1.申报单位须通过江门市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网址:http://218.14.150.125/jiangmen.jsp)提交项目申报书及可行性报告等材料。申报材料须经江门市科技局网上审核通过后,申报单位再自行下载并打印纸质(A4)材料。

2.申报单位将装订好的申报材料(一式2份)送所在市(区)科技主管部门。由各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审核并汇总后,连同市(区)推荐江门市企业重大科技创新平台资助项目汇总表(一式1份)送江门市科技局成果科。

(二)时间要求。

申报单位网上提交申报材料的起止时间为201934日至322日下午5:00时,各市(区)科技主管部门网上审核的起止时间为2019323日至329日下午5:00时,纸质件受理截止时间为201944日。逾期不再受理。

六、联系方式

江门市科学技术局成果科,联系人:方君宁联系电话:3129303

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技科,联系人:潘华新,联系电话:3873782

江门市财政局工贸科,联系人:彭胜荣,联系电话:3501767

 

附件:**市(区)推荐江门市企业重大科技创新平台资助项目汇总表 

 

 

江门市科学技术局                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江门市财政局

201931


附件:附件 市(区)推荐江门市企业重大科技创新平台资助项目汇总表

Powered by MetInfo 6.0.0 ©2008-2024 www.metinfo.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