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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遴选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组织管理、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审核、研发费税前加计扣除项目鉴定、高新技术企业监督检查、火炬统计调查等5个委托服务项目实施单位的通知

2019-03-11 16:17:11 南粤政策 阅读

为落实好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和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所得税优惠、企业研发费税前加计扣除优惠等政策,2019年,我市按照相关工作部署,拟继续配合省认定办公室开展高新技术企业和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组织推荐工作,配合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开展企业研发费税前加计扣除项目鉴定工作,开展全市高新技术企业监督检查和火炬统计调查工作。根据委托服务采购要求,相关事务性工作将委托社会力量承担,我局拟公开遴选符合条件的实施单位分别组织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征集起始日期

  2019年3月11日至3月15日。

  二、承担单位的资质和业务要求

  (一)在国内依法注册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社会组织或企事业单位;

  (二)具有独立的财务管理、财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依法缴纳税收;

  (三)有固定办公场所,具有3年以上相关科技项目管理经验,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实力、专业力量和良好的沟通能力,能够高质高效地完成相关委托服务工作。

  三、委托事项的工作内容

  项目实施单位将分别承担以下各服务事项:

  (一)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组织管理。根据省认定办公室和我市相关工作安排,配合我市做好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相关政策的宣贯工作、组织发动我市辖区内企业申报、按照要求负责组织申报材料审核、负责完成申报材料的汇总综合推荐材料、负责认定后企业管理服务等工作,工作经费63万元以内。

  (二)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审核。根据省科技厅的工作安排,做好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相关政策的宣贯工作,组织发动广州地区的企业及时申报或复核;为申报企业网上填报提供咨询服务;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完成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相关材料的汇总综合及推荐材料。工作经费7万元以内。

  (三)研发费税前加计扣除项目鉴定。配合广州市税务局和我局做好广州地区企业研发经费加计扣除优惠政策的宣贯工作。根据税务部门的工作安排,负责对企业提交的研发项目备查材料进行咨询服务;负责组织专家对企业提交的项目进行鉴定;负责对加计扣除共享系统进行完善和对接工作;完成项目鉴定结果的综合汇总材料等相关工作。工作经费96万元以内。

  (四)高新技术企业监督检查。为进一步引导全市高新技术企业良性发展,监测企业运行状况,根据我局工作要求,负责组织对全市有效期内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进行检查,包括检查企业对接、专家抽取、现场组织、材料汇总等。工作经费30万元以内。

  (五)火炬统计调查。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依法开展2018年度高新区外火炬计划基础数据收集,进行统计、调查和分析,为有关政策决策提供技术数据支持和参考。工作经费20万元以内。

  四、委托事项工作要求

  (一)进度要求。于2019年12月底前完成年度工作;

  (二)质量要求。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根据我局工作要求,按照时限确保相关工作事项服务质量,严守工作纪律,不泄露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

  (三)验收方式。由实施单位提交项目工作总结报告,报我局审定。

  五、需提交的材料

  有意参与本项工作的单位需提交申请书(包括申请单位情况介绍),并附以下材料:

  (一)单位基本情况表(原件盖章,见附件);

  (二)营业执照副本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盖章);

  (三)完成同类项目证明,证明本单位实力或能胜任本项工作内容的相关证明材料;

  (四)工作方案,包括项目进度安排、报价及预算明细等;

  (五)其他可以佐证机构专业能力、资质、相关工作经验、业绩等情况的材料。

  六、申请书提交时间、地址

  以上书面材料(一式五份含电子光盘一份)密封后,请于2019年3月15日17:30前交至广州市科学技术局高新处,逾期不予受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府前路1号4号楼西514室,邮政编码:510030)。

  七、咨询电话:020-83124132、83124130(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八、我局将按内部遴选办法确定本项目最终承担单位,并与其协商签订正式委托合同。

  附件:科技项目申报申请单位基本情况表.doc

  广州市科学技术局

  2019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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