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韶关市科技计划项目(社会发展与企业科技特派员方向)的通知
各县(市、区)科技局、乳源县经促局,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9年度韶关市科技计划项目(社会发展与企业科技特派员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所申报的项目应能充分体现科技支撑、引领经济、引领社会发展的作用,加快创新驱动发展;能发挥财政资金对企业和社会科技投入的引导和拉动作用,加快我市自主创新主体的建设;能增强我市社会发展领域科技进步。所申报的项目要求知识产权明晰,优先支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项目。
二、申报内容及要求
专题一:支持科研工作者项目
(一)实施目标
为加快我市科研人才培养力度和充分调动科研工作者的科研积极性,切实解决我市医疗卫生机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培育科技人才上存在的“瓶颈”问题。
(二)支持内容及要求
1.医疗卫生机构科研项目,重点在人口与健康、疾病防治防控等领域有科技创新和应用前景的项目。项目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伦理道德相关要求。各申报单位在推荐项目前需自行严密组织3-5名专家进行评审,按评审结果排序推荐,并将评审专家意见填入申报书。此项目原则上要求是近年已列入韶关市卫生主管部门立项的项目。市属医院上报推荐项目总数中“优先立项”数不超过推荐项目总数的45%。每家单位项目申报数量不超过30项。申报单位填写伦理承诺书和单位科研人员情况表(附件2、附件3)。
2.高等院校科研项目,重点是高等院校联合企业开展技术攻关,为企业解决技术难题,或其它新技术开发、成果转化项目。申报项目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并具有科技创新性和应用前景。为落实《粤府〔2019〕1号》文件精神,持续加大科技领域“放管服”改革力度,申报单位自行严密组织专家评审,按评审结果优先排序推荐,并每个项目拟定立项金额。申报单位必须按要求填写伦理承诺书。
3.博士和博士后科研项目。重点是针对我市产业发展中的重点难点科学问题开展的研究。要求为未获得省、市科研项目资助的博士和博士后开展基础和应用研究项目。高等院校就职的博士和博士后不属于本专题支持范围。
4.其它科研工作者项目。重点是科研院所,企业事业单位结合本单位科研工作者自身专业特长,开展相关的理论研究,新技术开发或成果转化项目。申报项目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并具有科技创新性和应用前景。本专题由申报单位自行严密组织专家评审,并将评审专家意见填入申报书,按评审结果优先排序推荐。
(三)支持方式
1.部分优秀医疗卫生机构科研项目择优立项并获得经费支持,未获得经费支持的项目可以获得立项。
2.每家高等院校推荐项目累计资金不超过100万。高等院校可推荐经费自筹项目。
3.博士和博士后项目竞争立项,支持额度为10万元/项。
4.其它科研工作者项目以经费自筹的方式获得立项。
专题二:社会发展领域项目
(一)实施目标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思想,以我市社会事业领域中的科技需求为导向,加强应用技术的集成创新,引领社会发展科技示范,努力担负科技强市的时代使命。
(二)支持内容及要求
1.社会发展项目。重点是:(1)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技术研究或应用示范;工业固体废弃物、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提高雨水、再生水非常规水资源利用率等相关研究;其它相关的生态文明建设与循环经济科研项目。(2)食品安全、防灾减灾、老年用品等民生科技相关的科研项目。本专题每家单位仅能申报一项。
2.科技+旅游项目。重点是探讨科技与旅游相结合的旅游新模式、利用科技信息技术平台提升我市旅游产业。项目为达到示范效果,科普小镇或达到4A(含4A)景点优先。
3.科技下乡项目。重点是根据《中共中央宣传部等关于2019年深入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的通知》要求,支持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送科技科普知识下乡,开展具有影响力、形式多样、突出科技创新的系列活动(具体计划详见附表)。
序号 | 时间 | 地点 | 活动内容 |
1 | 第二季度 | 浈江区、武江区、曲江区、乳源县乡镇 | 开展科学知识普及、农村实用技术讲解,其它文化科技卫生活动 |
2 | 第三季度 | 仁化、始兴、南雄乡镇 | 开展科学知识普及、农村实用技术讲解,其它文化科技卫生活动 |
3 | 第四季度 | 乐昌、翁源、新丰乡镇 | 开展科学知识普及、农村实用技术讲解,其它文化科技卫生活动 |
要求需于2019年12底前开展系列活动10场。活动内容、时间地点可作适度调整。项目承担单位必须是具有较强的科普活动能力和经验丰富的企事业单位,并提供详细的活动方案计划。
(三)支持方式
市科技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并组织专家评审后择优立项,采用事前无偿资助方式。支持强度:社会发展项目不高于15万元/项、科技+旅游项目30/万、科技下乡项目20万元/项。
专题三:企业科技特派员项目
(一)实施目标
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支持企业大力开展柔性引才工作,推进企业与科研机构和高校开展产学研合作,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和产品核心竞争力。
(二)支持内容及要求
企业科技特派员项目必须是入库的省级科技特派员与企业开展科技创新活动,有明确的服务内容或者服务项目,企业经济、社会效益显著,以企业作为申报主体。(农业科技特派员除外,农业科技特派员另有申报通知)
(三)支持方式
市科技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并组织专家评审后择优给予奖补立项。支持强度为10万元/项。
三、申报条件及注意事项
(一)申报单位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且运作良好,有能力承担韶关市科技计划项目。
(二)项目负责人本年度只能申报1个项目(企业科技特派员项目除外)。
(三)申报单位应严肃认真、科学合理地制定项目投资预算。
(四)涉及到伦理学的研究项目,请填写伦理承诺书(附件2)
(五)2019年度科技计划项目实行纸质申报。申报书模板见附件1。
(六)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项目负责人或申报单位原则上不得进行申报或通过资格审查:
1.项目负责人或企事业法人有省级和(或)市级科技计划项目2项以上(含2项)未完成结题的或有项目逾期一年度(截止时间为各年度12月31日)未结题的。
2.在省市两级财政专项资金审计、检查过程中发现重大违规行为的。
3.同一项目通过变换课题名称等方式进行多头申报的。
4.项目主要内容已由该单位单独或联合其他单位申报并已获得科技计划立项的。
四、申报时间
自指南发布之日始,接收纸质申报材料和电子版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2019年5月24日17:00时止,逾期不予受理。
五、材料要求
(一)《韶关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
(二)附件材料:
1.项目可行性报告;
2.营业执照(事业单位组织机构证),未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企业需提供税务登记证等;
3.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告)及缴税情况证明;
4.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5.项目主要技术骨干简介及学历、资格证书等相关证明;
6.自筹资金承诺书;
7.伦理承诺书;
8.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上述材料如非原件,应在复印件上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纸质材料请按以上顺序用A4纸打(复)印并装订成册。
六、联系方式及电话
(一)申报材料报送地址:韶关市新华北路32号市科学技术局社会发展与农业农村科技科。
(二)项目业务咨询:
1.林海滨 0751-8775665、邮箱:345805772@qq.com
2.企业科技特派员项目咨询:龙冉冉 0751-8778329、2331107105@qq.com
3.王跃军 0751--8778383 13927889333
附件:1.韶关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模板)
2.伦理承诺书
3.单位职称人员情况表
4.企业科技特派员项目申报书
韶关市科学技术局
2019年4月26日
相关附件: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韶关市科技计划项目(社会发展与企业科技特派员方向)的通知.zip附件1.韶关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doc附件2:伦理承诺书.doc附件3:单位职称人员情况表.doc附件4: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企业科技特派员).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