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省级财政资金(专精特新等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项目入库的通知
各镇街(园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根据省工信厅《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2021年省级财政资金(促进民营经济及中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发展)项目入库工作的通知》(便函〔2020〕1512号)要求,现组织申报2021年省级财政资金(促进民营经济与中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发展)中专精特新等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项目的入库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2020年度新升规工业企业、已认定的省高成长中小企业。
二、项目扶持范围及额度
上述企业在 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期间因商业银行贷款发生的利息支出。单个企业的补助比例最高不超过利息的50%,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 100 万元。
三、申报材料
(一)专项资金申报系统企业信息标准化表格(附件1);
(二)2021年专精特新等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项目入库申请表(附件2);
(三)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上一年度税务申报表;
(五)贷款合同、借款借据、利息发票、利息支付单据、银行流水等借款凭证复印件(字迹清晰无涂改,否则视为无效)等能证明企业真实性及贷款(利息)真实性的材料。
四、入库流程
(一)发布通知。公开发布入库申报通知,明确受理流程、时限和要求等;
(二)网上申报。在申报截止日前,全天24小时登录“企莞家”网,提出入库申请,并上传有关资料。
(三)形式审查。对企业网上提交的申请资料进行形式审查。
(四)提交资料。形式审查受理通过后,企业登录“企莞家”网导出相关表格,打印申报资料,装订成册,盖章后,提交原件一式两份至市工信局。
(五)资质审核。市工信局审核企业是否属于申报对象范围。
(六)专家审核。通过专家审核,确认业务真实性及贴息金额。
(七)征求意见。市工信局就企业名单征求相关职能部门意见,确定企业是否存在不予资助情形。
(八)社会公示。市工信局根据审核情况,拟定企业名单,在“企莞家”网进行为期不少于7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由市工信局列入项目库储备。
五、申报时间及方式
统一通过“企莞家”平台进行网上填报提交、受理。受理时段:全天24小时。申报截止2020年7月20日。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由于申报时间紧迫,根据相关规定,原则上提前一年组织项目评审论证、入库储备和排序择优,未纳入项目库的项目,原则上不安排2021年预算。请各镇街(园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结合辖区内企业情况,根据要求,组织符合条件的项目抓紧时间开展申报入库工作。
(二)加强宣传。请各镇街(园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认真研究申报要求,加强政策宣传,提前谋划,做好项目储备入库工作。
(三)其他。因2020年新升规工业企业尚未确定,有关名单我局另行通知;
七、联系方式
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中小企业服务科,联系电话:22220025、22220103。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福西路68号塞纳嘉园二楼。
附件:1.专项资金申报系统企业信息标准化表格
2.2021年专精特新等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项目入库申请表
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省级财政资金(专精特新等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项目入库的通知.doc
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