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广州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促进机电与科技产业发展事项(南沙口岸汽车进口)扶持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发布2021-2023年广州市市本级财政项目库申报指南的通知》(穗财编〔2020〕2号)和《广州市商务局关于做好2021年广州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促进机电与科技产业发展事项(南沙口岸汽车进口)组织实施工作的函》(穗商务函〔2020〕272号)等相关要求,我办现开展2021年广州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促进机电与科技产业发展事项(促进南沙口岸汽车进口)扶持资金申报受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集中受理申请时间为2020年8月10日-8月14日。请申报单位在该期限内到南沙区政务服务中心的政策兑现窗口递交纸质材料,逾期不申请视同自动放弃。
二、申报条件
本次开展的是2021年广州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促进机电与科技产业发展事项(南沙口岸汽车进口)扶持资金申报工作,奖励时间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申请单位需结合实际情况申报,其中申报内容涉及不同类别的,按相关业务进行分类申报。
相关业务申请条件及材料详见南沙区企业综合服务平台(https://qiye.gzns.gov.cn/)申请办事指南页面。
三、申报流程
凡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请登录南沙区企业综合服务平台(https://qiye.gzns.gov.cn/)进行注册,申请人在政策兑现系统注册成功后,申请事项进行网上预审。事项预审通过后,申请人按照办事指南要求带齐纸质材料到区政务服务中心“政策兑现窗口”递交,正式提出申请。
四、办事地址和受理时间
广州南沙开发区政策兑现窗口(窗口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广州南沙政务服务中心1楼中庭,82-85号窗)
联系电话:020-39053010;邮箱:nanshazcdx@qq.com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政策咨询及联系方式
2021年广州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促进机电与科技产业发展事项(南沙口岸汽车进口)扶持资金申报指南的具体情况有任何疑问,可致电外部审核单位: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
联系人:关晓斌
联系方式:020-84689005;18933191217
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口岸工作办公室
联系电话:020-39054010
特此通知。
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口岸工作办公室
2020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