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6-05 | 阅读次数: 38
各镇(街道)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的通知》(粤科函高字〔2017〕848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企业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二)企业注册一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008年至今未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
(三)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四)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6%;
(五)近两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3%;其中,企业广东省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两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计算;
(六)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40%;
(七)具有一定的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及规范的财务管理,已设立研究开发费辅助核算账或专账;
(八)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二、申报时间
我区2017年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分两个批次受理:
(一)网上申报。在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网址:http://pro.gdstc.gov.cn)进行网上申报,网上申报截止时间分别为8月10日、10月10日17:00时。
(二)纸质材料。纸质材料截止时间分别为8月18日、10月18日17:00时。
三、材料受理
纸质申报材料一式1份正本(胶装)。
受理地点:顺德区大良街道近良路名汇大厦6楼顺德高新技术企业协会。
附件:1.顺德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咨询电话
2.《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高新 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的通知》(粤科函高字〔2017〕848号)
佛山市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2017年6月5日
附件:佛山市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的通知.pdf
附件:顺德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咨询电话.doc
附件: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的通知.ti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