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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从化区2018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2018-06-06 09:44:18 南粤政策 阅读

关于组织开展从化区2018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来源: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8-06-05
各相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组织开展广东省2018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粤科函高字〔2018〕917号,以下简称《省认定通知》)和广州市科创委的有关工作安排和要求,为顺利组织开展我区2018年高新技术企业(以下简称高企)认定工作,现将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安排

自2018年起,按照省政府统一安排,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在“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平台开展。企业需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网址:http://www.innocom.gov.cn,以下简称“国家高企工作网”)、省网上办事大厅(网址:http://www.gdbs.gov.cn/portal,以下简称“省网办平台”)和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网址:http://pro.gdstc.gov.cn/,以下简称“省阳光政务平台”)等3个平台均完成注册登记。

2018年我区高企申报认定分两批次。第一批申报时间安排:企业在“省网办平台”提交网上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2018年6月21日上午8时(在此时间后提交的不予推荐,以系统时间为准)。第二批申报时间安排:企业在“省网办平台”提交网上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9日上午8时(在此时间后提交的不予推荐,以系统时间为准)。

申报企业范围、申报程序、申请材料要求等请按照《省认定通知》的要求办理。

二、现场核查时间和要求

1、现场核查时间:申报企业应对提交的高企申报材料负真实性责任。区科工商信局收到企业网上申报材料后,会分别于6月25日至7月5日期间(第一批)和8月13日至23日期间(第二批)组织相关人员到企业实地核实企业的申报信息。

2、现场核查要求:由于核查时间非常紧凑,请申报企业在现场核查期间保持联系人手机畅通,并准备好纸质申报书一式两份(草稿版,暂不需提供正本;胶装;其他装订要求按《省认定通知》要求),收集整理好申报书有关佐证材料的原件备查,规划好现场核查的路线。区有关人员到企业现场核查时,企业不能及时提供核查材料和核查现场的不予推荐。

三、纸质申报书要求

现场核查结束后,企业在省网办平台上的填报材料,在市审核通过后,企业下载打印申报书正式版一式两份(其中一份为正本,其他要求按照《省认定通知》规定),并于三个工作日内交至区科工商信局科技发展科(地址:从化区街口街口岸路2幢5楼,电话:87926183)。

四、其他

申报企业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不要轻信各种社会中介的许诺,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并查实,省高企认定办将按照《认定办法》的相关规定取消企业高企资格。

企业注册和申报时,如有省网办平台的操作问题,可咨询省网信办平台技术支持电话:020-83134264。

附件:科技项目申报关于开展广东省2018年高企认定工作的通知.pdf

从化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

2018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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