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公布佛山市中小微企业合作服务机构入库单位的通知
佛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公布佛山市中小微企业合作服务机构入库单位的通知
来源:佛山市经济发布时间:2018-07-19 16:32分享至: 各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佛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佛山市中小微企业合作服务机构入库工作的通知》(佛经信函〔2018〕950 号),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过入库申请、专家评审、公示等程序,现将佛山市中小微企业合作服务机构入库单位予以公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佛山市电源行业协会等37家单位入库为佛山市中小微企业合作服务机构(具体名单见附件1,排名不分先后),自通知之日起,有效期一年。 二、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合作服务机构入库资格: (一) 受到有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处罚、行业协会处分的; (二) 多次被中小企业投诉并经查证属实的。 入库服务机构被取消入库资格的,由所属区的后备服务机构(附件2)按序号优先递补入库。 三、由下列文件公布的国家、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和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示范平台同时入库为佛山市中小微企业合作服务机构: (一)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公布2017年度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名单的通告》(工信部企业〔2017〕304号)。 (二)广东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认定2017 年广东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通告》(通告〔2017〕53号)、《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认定2018年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通告》(通告〔2018〕49号)。 (三)广东省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示范平台:《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公布2017 年(第一批)广东省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示范平台和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创新产业化示范基地的通知》(粤经信技术函〔2017〕11 号)、《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公布2017 年(第二批)广东省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示范平台和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创新产业化示范基地的通知》(粤经信技术函〔2017〕105 号)。 附件:1.佛山市中小微企业合作服务机构入库名单 2.佛山市中小微企业合作服务机构后备名单 佛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8年7月18日 (联系人和电话:易方旭,83997689;黎灏,83995367)
附件下载:佛经信函[2018]1331号.pdf
附件下载:附件1-2.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