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补发2016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补助经费的公示
中山科发〔2018〕250号
各有关单位:
按照《中山市高新技术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办法》(中山科发〔2017〕211号)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中山市美景光学信息有限公司补发2016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补助经费,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8月22日—8月28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项目若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向市科技局高新技术科提出。所提异议须以书面形式表达,并注明异议内容及依据、提出人的真实姓名及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以便联系和处理。
联系人:周岳、刘智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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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监委派驻经信局纪检监察组电话:882362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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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科学技术局
2018年8月22日